,他没理由不喜欢,偶尔一些不难办的事情,他能帮忙也就顺手帮了。
他转而看向被告席:“请被告简要陈述个人信息。”
“被告张宝三,住......,委托诉讼**人天尚律师事务所律师,汪源,林倩倩(实习),**权限,一般授权,授权范围包括,代为签收法律文书......”
婚姻纠纷,这类涉及到人身权利的,委托诉讼**人的权限仅限于一般授权。
一般授权之下,委托诉讼**人,无权处分诉讼权利和实体权利。
很简单的道理,你总不能让律师替你决定要离婚吧?
“深城市中级***今天就原告安琼与被告汪源离婚纠纷一案,依申请不公开开庭审理。
本案适用普通程序,由审判长黄晨铭,审判员刘大飞、审判员费杰组成合议庭审理,由书记员陈泽坤担任法庭记录工作。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对审判人员、书记员有申请回避的权利。”
“原告是否申请回避?”
“不申请。”
“被告是否申请回避?”
“不申请。”
“原告是否有收到我院向你送达的***状副本,证据材料,权利与义务告知书?”
“已收到。”
“被告......”
“已收到。”
黄晨铭点点头,他拿起一旁的法槌。
咚!
一阵清脆的槌击声响后,他朗声道:“现在我宣布,本案正式开庭!”
“请上诉人宣读上诉请求与事实理由。”
“好的,审判长。”
苏荷点头,旋即拿起上诉状念道:“原告方上诉请求如下,请求贵院撤销由深城市丰田区***作出的(2024)粤东0612民初21592号民事判决书,改判支持上诉人安琼与被上诉人张宝三解除婚姻关系,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包括被上诉人张宝三名下坐落于丰田区......号不动产及大众汽车等财产。”
“事实理由如下。”
“2024年4月1日,上诉人安琼与被上诉人张宝三因三观不合,争吵不断,诉至深城市丰田区***,丰田区***罔顾事实,主观臆断,在没有任何事实支持的情况下,认定上诉人安琼与被上诉人张宝三之间的夫妻感情暂未破裂,一审判决后,上诉人安琼与被上诉人张宝三不再一同居住,双方婚姻关系名存实亡,感情确已破裂,现特上诉至贵院,望判如所请,具状人:安琼,2024年6月15日。”
安琼本来就是冲着圈钱来的,上诉事实和理由写得很简单。
而汪源的答辩,同样很简单。
“被上诉人认为,一审程序严重违法,需要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黄晨铭听完汪源的第一句话,眉头瞬间皱起:“发回重审涉及到诉讼权利,应当在上诉期限内提出,被上诉人,你方并没有提交上诉状吧?”
“是的,我方并没有提交上诉状。”
汪源不紧不慢道。
【没有提交上诉状?那你现在才来提诉讼权利,那岂不是找骂?】
苏荷在心中暗笑。
这汪源属实是被处罚整昏头了,这种错误都能犯,他是来存心找骂不是?
“一审***的审理程序,有一个非常离谱的错误,根据丰田区***在一审时寄送给我方的《传票》、《权利义务告知书》中,明确写明案号为(2024)粤东0612登25120号。”
黄晨铭无语。
不过可能是案号写错了,***工作那么繁杂,忙中出错不是很常见吗?
较真也不是这么较真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