桑榆手里有钱,很快就好了一处楼盘。
就在她所任职的学校附近,上班只需要步行十分钟,比开车方便多了。
两室一厅,一厨一卫。
还带一个小房。
她自己一个人住绰绰有余。
沈一秋见桑榆眼都不眨,就花出去三百万,“小鱼,你哪来这么多私房钱?”
要知道盛世豪庭的公寓还没出手呢。
她咋就有这么多现金流了?
桑榆笑了笑,“笔杆子是个好东西。”
沈一秋悲痛欲绝,“人类的悲欢果然是不相通的,我一直以为你和我一样,两袖清风。”
“终究是我错付了。”
桑榆哭笑不得,“谁不知道沈医生是当代活菩萨,家底都被你捐完了。”
语气揶揄,没有挖苦嘲笑的意思。
沈一秋父母去世以后,她是被桑榆的爸妈养大的。
出于同理心,在她自食其力,并且买了房和车以后,就把她爸妈留给她的遗产捐给了福利院。
有人觉得沈一秋傻得冒泡,自己又不是富二代,何必打肿脸充胖子?
很多人已经失去了共情能力。
但是桑榆觉得沈一秋很酷。
傻不傻别人说了不算,自己的真实体会最重要。
沈一秋握了握拳,“从今天开始,我要努力攒钱。”
可不能拖了姐妹的后腿。
不然老了只能让姐妹养她了。
购房合同当天就签署完毕,可谓是把速战速决四个字发挥到了淋漓尽至。
装修不是一朝一夕能完成的事情。
装修完还要通风一段时间。
沈一秋问桑榆,”
这段时间你是继续住盛世,还是打算换个新地方?实在不行的话可以去跟我挤挤。”
桑榆睡眠浅,安静的空间是她喜欢的睡眠环境。
简而言之,就是不喜欢和别人同住一屋。
哪怕是闺蜜。
她这个毛病曾经被沈一秋吐槽过,还为她婚后生活表示担忧。
总不能两口子分房睡。
“我先搬去教师公寓。”
她入职的时候是分了公寓的,一室一厅,只是那个时候考虑到和陆嘉余见面不方便,所以一直没有入住。
盛世豪庭她是不想回去了。
每次路过停车场,阴影都会如影随形。
如果再住下去,桑榆觉得自己的精神会出问题。
“今天是我最后一天假期,要不咱们现在就行动,争取晚上把家搬了?”
吃瓜读心团宠打脸虐渣手撕剧本打工狗叶文雅猝死后,穿成霸总的小说里会家破人亡的恶毒女配!叶文雅当天就撕了剧本。男主真惨啊!女朋友跟青梅竹马打得火热,外界公认是一对,给他带了那么大一顶绿帽子。原男主?!大反派真痴情啊!为了得到女主,居然要和男主共侍一女。大反派?!青梅竹马太可怜了!从小女主把他当备胎,用他的钱还要用他的身,就是为了气男主。青梅竹马?!不走剧情的叶文雅乐悠悠的看着男人们围着女主转,自己过潇洒日子。然而,剧情崩得越来越厉害!大反派天天凑到她的面前要举高高。原男主说他后悔了,想要复婚。青梅竹马抛弃女主,转头向她求婚。这剧情是怎么崩成这样的?!...
每晚九点更新,显示有修改一般都是捉虫自打六岁那年爸爸领回来一个混血小宝贝,宋煜的人生就彻底被这个黏黏糊糊中文都说不好的小家伙缠上了。乐乐小煜哥哥,我同桌今天说他有一个漂亮嫂子,嫂子是什么宋煜他...
人间有仙,是一座山是一道菜是一句诗是一柄剑,也是一个瘦削的背影。人间便是仙,在高原在海岛,匿于现在,显于过去。顾益意在人间,顾益亦在人间。这是一个从外挂跑掉开始的故事,本书又名顾益被外挂抛...
失业的物业小职员天赐,偶遇神秘兮兮的老头子雇他去当一座公寓的物业经理,据说那里美女成群,待遇丰厚,干得好还能抽取福利,他乐颠颠的签了合同,可到了公寓彻底傻眼了...
世界中心的奥林波斯山上,众神之王宙斯紧握雷霆之矛,笑看诸界。他的面前,众神如林。北方的白银之厅,至高王座上的奥丁手持天界之枪,俯视世间。他的眼中,无尽风雪。南方的尼罗河畔,掌舵太阳船的阿蒙,目光落在...
卖红酒的小老板陈咬之穿越到了异能千奇百怪的星际世界。总有一本喜欢之乎者也的成语词典逼迫他装逼。陈咬之表示拒绝我只想当一个卖红酒的普通人。然而,新店开张。陈咬之先生您好,请问您要赤霞珠,梅洛还是西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