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一个炎热的夏天,我漫无目的地走在大街上。
我走一步,身后有个姑娘就跟一步。
她身材娇小,穿黄背心,白色的牛仔热裤,破旧的人字拖,脸蛋儿都被晒黑了,但她就是不离开我。
她说,明明,你在几块木板搭起的床上睡觉,我就陪你睡觉,你在外面搬货,我就给你打包装,你要是没钱买烟了,我就去收集易拉罐给你换,就算你睡天桥,我也给你驱蚊子,总之只要你还需要我,我就不会离开你……
她叫孟欣,我叫王明。
我们来自同一个地方,到这座沿海城市奔命。
私奔。
一年半了。
不仅一无所获,而且身无分文。
千禧年,这个时代充满了希望,而我和她,却充满绝望,甚至想一了百了。
特别是我,因为我都不知道自己要去什么地方,甚至不知道自己来自何方,更加不知道,自己能给孟欣带来什么。
出来的时候,我被那个只会挥拳的父亲吊打了一顿。
就是那种把人吊在房梁上,用沾了水的鞭子打。
大概从记事起,我就一直被打,做饭做晚了被打,上小学交不起学费被打,六岁搬不动潲水去喂牛把潲水洒了,还是被打……
当时我就在想,自己到底是不是亲生的。
十岁那年,村里有人问了我一句,“王明,你姐姐有百天照,为什么你没有?你长得这么俊,你爸长得那么丑,你是他的亲儿子吗?”
我回到家翻找着一切与我出生有关的证据,却一无所获。
随着成长,这种非亲痕迹就越发明显。
在家当牛做马到十八岁,我才有了身份证,然后我说自己要出门打工,我爸抬手就给了我一巴掌。
那时的我已经懂得了什么是反抗。
但营养不良的我还是被吊在房梁上。
那是我被打的最凶的一次,被打的皮开肉绽……
即便我大哭大叫,也无济于事。
逃出那里的时候,我只有一身满是补丁的破衣服,吃过别人剩下的馒头,喝过别人剩下的汤。
遇到孟欣,是在一个饭店。
那时的我在后厨刷碗,她在前面当服务员。
其实根本就没有工资,因为干不满头一个月,就被黑心老板轰走了。
这一点,与我同龄的打工者们肯定深有体会。
有一天,不知道我爸妈和孟欣的家人是怎么找到我们的,但在他们找到我们的那一刻,我们像疯了一样的逃跑。
当我们停下来的时候,就商量,该去哪里。
然后,我们揣着身上仅有的三十七块钱,来到了北方,这座靠海的二线城市。
当时的想法就很傻,很天真。
想的是即便我们饿了,没钱,也能去捞海鲜吃。
到现在我还记得自己和孟欣初见大海的感觉。
心潮澎湃,特别想哭。
我真的哭了。
孟欣问我,“明明,你怎么哭了?”
我望着一望无际的大海,难受地说,“我感觉自己就像是一头没有亲人和友人的海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