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在北美当神父,神灵竟是我自己正文卷第12章如果有足够的信徒“瑞恩神父,请告诉我,你所供奉神灵的圣名,我愿此生信仰于祂
用我毕生的虔诚,请神灵保佑我的女儿爱丽莎,能够活下来。
哪怕,用我的生命去换,也心甘情愿。”
约翰急切地说道。
可话还没说完,就已经让詹姆斯制止了。
约翰这已经属于病急乱投医了。
他现在的话,如果放在别的信仰里,已经属于大逆不道了。
因为,用生命去进行交换和买卖,是魔鬼的行径。
没有一个正统的神灵,有资格去收走信徒的生命,去换给另一名信徒。
哪怕这名信徒是心甘情愿的,那也不行。
你舍己为人,只能你自己去做,神灵却不能帮你做。
如果有神灵这么做了,那么她就是邪神。
就像医院。
医生在明知道移植器官有风险,或者会导致器官捐献者会产生生命危险,他们是不能做这个手术的。
哪怕器官捐献者是患者的直系亲属,或者更贴切点是父母,他们心甘情愿,也不行。
敢这么做的医院。
只能沦为邪恶的黑诊所。
然后动手了,一旦被查出来就只能是进去过年之类的。
也正因如此。
这种以生命交换生命的言语,在别的正统信仰里,属于指着神灵的鼻子骂你是邪神,或者你是撒旦之类的。
神灵就是这样,伱向他祈祷的时候,他或许爱听,又或许不愿听,反正他不听就完事了。
可如果你骂他。
你骂他是撒旦或者魔鬼。
他估计会生气,然后降下惩罚。
当然。
这些只是规则。
所以年纪已经很大,所以颇为了解这些信仰里面的规矩,条条框框之后,詹姆斯才及时的制止了约翰继续说下去。
陈远知道约翰和詹姆斯的意思,约瑟夫也走了过来:“瑞恩,如果可以,请帮帮爱丽莎吧!”
陈远苦笑一声。
“你们也看到了,如今我从神灵那里借来的神力耗尽,身体虚弱的站直了,身子两腿都在打颤。
这样的我,拿什么来帮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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