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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章 记录线索(第1页)

:躺平的日子幸福并难捱,春去冬来到了第二年二月,也就是庆观二十年。

大地回春,树枝上抽出新芽,早开的迎春花绽放枝头,村后的北孚山铺上一层浅浅的绿。

丁香一岁半了,能够趔趄着走和跑,说话比四、五岁的孩子还溜,也更加雪玉可爱。

只有清醒经历过“躺平”

的丁香才知道,能够行动自由和开口说话是多么弥足珍贵。

在丁家二房人眼里,这么漂亮和聪明的女孩全省都找不出一个来,也应了丁持那句“百年难遇”

他们生怕丁香被偷。

她出门,至少要一个大人带着,还要黑子陪着。

两个小哥哥想单独带她出门显摆?没门儿!

丁家虽然在北泉村属于第二富户,但与第一富夏员外家的差距巨大,日子过得也节俭。

在保证能吃饱的前提下,隔两三天全家人才能吃上一次肉。

不过,丁壮和丁香每天晚上都有小灶,有时做点肉丸子,有时做碗猪肝汤,肉他们两人吃,其他人能喝口汤就不错了。

要是丁立仁吞口水的声音大一些,多看两眼碗里的肉,丁钊就会瞪他。

家里人的衣裳要穿几年,或多或少都有补丁。

两兄弟的衣裳做得大,接了又接。

只有丁香的衣裳没有补丁,还都是用颜色鲜艳的细布或绸子做。

可以这么说,丁香的福利比这个家所有成员都要好得多。

即使这样,两个小哥哥也没有不高兴妹妹。

丁立仁要跟丁立春争吃食,但绝对不会跟妹妹争。

丁立春就更不用说了,看到妹妹吃得香,他就像吃进自己肚子里一样美滋滋。

他经常揍弟弟,却舍不得动丁香一根指头。

至于丁持,一年的时间真的用六十两银子翻到了一百二十两银子,又用一百两银子翻到了二百五十两。

不过,到底丁持在做什么生意,谁都说不清楚。

丁壮和丁钊既为他高兴,心里又不踏实。

丁持并未分家单过,但他从小不在这个家里长大,娶媳妇家里也没花什么钱,他挣的钱就是不交公。

丁壮自觉对不起这个儿子,也不好多管,要管人家也不听。

丁利来小朋友当上了地主家的小少爷,更胖了,眼睛被肉挤得只有一条缝。

过年时,丁持破天荒地孝敬了丁壮二两银子,又十分大方地给丁香买了一根大金簪子。

丁香猜到丁持的想法,丁持是想跟有极旺面相的自己搞好关系。

觉得买现在她能用的东西属于白买,她不知道。

而金簪子要留到她长大才能用,到时她会记五叔的情,富贵了不会忘记他们。

听说丁持还孝敬了丁淑娘十两银子。

丁壮倒没有怄气。

对于二儿子,他的确比妹妹少付出的少。

他还猜测,就是孝敬这二两银子,也是自己沾了香香的光。

丁香对这个世界也有了一些初步了解。

虽然乡下穷,但只要勤快肯干,还是能吃上饭,饿死人的时候并不多。

已经有了从番外过来的玉米、红薯、土豆、黄瓜,听说京城和省城还有做生意的西域胡人和高丽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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