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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第2页)

我与一批同学,胸带大红花,奔赴北大荒。

我们坐着卡车,颠簸了整整三天三夜。

赶到北大荒时,完全被那一片广袤的黑土地所震惊。

北大荒物产丰富,黑土地下结金种。

当时,我跟几个插边青年被分配到北大荒茂青畜牧场,主要的任务就是喂猪挑大粪。

我在北大荒整整两年时间,从十九熬到二十一。

从满腔热忱,被肩膀上的大粪挑子,磨到眼神之中没有光芒。

当年兴致勃勃的下乡,现如今,这些胸带大红花的知识分子青年,哪一个不渴望快些回城。

文化人吃不了黑土地的苦,城镇里的娃受不了农村的罪。

尤其是在,我们驻扎北大荒的第三年。

突然天降旱灾,那一年,粮食颗粒无收。

向来物产丰富的北大荒,竟然闹起了饥荒。

大家天天三根肠子闲着两根半,饿的前胸贴后背,腿肿脚肿,眼圈闷青。

畜牧场的猪都瘦成了排骨精,然后被纷杀。

我们这些青年没有活儿干,天天嘴里叼一根稻草,守着盼着天降甘霖。

只可惜那场大雨久久未到,黑土地上的草根,树皮都要被百姓吃光。

有一天,我们一行的知识青年刘志文出了一个主意。

“千秋,要不咱们几个人合伙进山吧!

听说,深山林坳里有野猪出没!

咱们要是能打回一头野猪,起码半条村的村民一个月不用挨饿。”

我叫陈千秋,万丈红尘三杯酒,千秋大业一盏茶。

爷爷翻书亲自给我起的名字,只求我余生如水般安稳,如茶般醇香。

刘志文是跟我同期宿边的人员。

我们都在茂青农场,他比我年长一岁,历来十分有主见。

跟我们一同商议的,还有畜牧场的王猛,安护国。

以及一个女同志,她叫周芝红,同样是从金陵地区分配到北大荒的知识女青年。

刘志文这一提议,倒是被我们几个城镇知识分子极力拥护。

王猛是个大院子弟,他家境好,脾气大,体格健壮,又是个急性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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