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中文网

第141章 封印之中(第2页)

它告诫混元功太妖邪,是一条修罗之路,践踏众生血与骨前进,损人利己。

原因是此功能吞噬他人力量壮大自己,剥夺他人本源完善自身大道,吸收他人血脉弥补天资不足等,为伤天害理,人神共愤的罪恶功法。

“切,什么罪恶功法,功法的好坏取决于习练者的心性,是正是邪何必归咎于死物,身正不怕影子斜,照我看一切都是失败者的借口,驾驭不了此功罢了!”

曹尼玛眼神无惧,已有决断――混元功就绝对是你了!

这副模样很像禁不住诱惑的二逼,明知山有虎偏往虎山行,可把天长吓坏了,连忙劝阻。

“你个愣头青,你到底了解混元功多少?一无所知就敢修炼?”

天长大声呵斥。

“我告诉你,此功不是死物,和我一样是天生地养的活物,只怕到时候不是你在运用它,而是它在操控你!”

它补充说道,一脸郑重。

什么?!

此话一出不光曹尼玛被惊到了,日中天那里也是嘴角溢血,旧创复发,运功疗伤好几天又白费了……

世上竟有如此魔性的功法?曹尼玛动容,有关混元功的隐秘不可谓不吓人,怪不得灵界众修避之若浼。

能够反控主人的兵器曹尼玛还能理解,像《古剑奇谭》中百里屠苏的焚寂古剑,《犬夜叉》里犬大将的丛云牙,《奥特曼系列》里赛文奥特曼穿过的黑暗铠甲等,但是功法反控修炼者还真是闻所未闻。

“这么说混元功就是个光看不能练的假把式咯!”

曹尼玛埋汰,很不甘心。

“那也不尽然,历史上是有人成功过的,那个人就是百家大姓魔家的第一任炼王――魔祖,此人年轻时杀戮无数,罪恶滔天,是和血王一个类型的人物,不过晚年好多了,竟参照混元功另创一门魔功,从而弃混元功不用。”

天长又安慰曹尼玛,言外之意是并非百分百不能修炼。

“不过此功最大的弊端还不是难以驾驭,而是下篇的造化仙诀貌似子虚乌有,关于它的流言蜚语很多,却无人证实过,也就是说混元功是不完整的功法,或许只有凑齐后半部才能抵消魔性。”

天长补充说道。

当然,这只是它的推断,究竟事实与否,那就不得而知了。

天长只是想提醒曹尼玛,混元魔功极其凶险,能不碰最好别碰。

“说这么多还是没弄明白个所以然来,既如此老子心意已决,决定挺而走险!”

曹尼玛毅然道,不变初心。

话语一出玄黄瓶瓶身一个颠簸,感受到了兵魂天长的蛋疼,日中天那里也是大口逆血飚出,不仅旧伤复发,更是伤势加重。

他们很想发飙,这叫什么?这叫年少无畏,明知故犯!

“少年郎,你还是太年轻,我知道阻止不了你,你既执意如此,那就请今后躲到无人的角落修炼,千万要离我远一点,我怕!”

天长一脸尿急的表情。

它当然怕,怕被吸走法力,怕自身能量成为曹尼玛的饲料。

“那哪成,没有你在旁监督,万一出错该如何是好?”

曹尼玛不干,越是难修炼的功法,理应越需要有人指点。

天长打了个激灵:“咳咳,没有万一,相信自己,相信我就是我,相信明天,相信青春没有地平线,相信自由自在,相信希望,相信伸手就能碰到天!”

本月排行榜
热门小说推荐
穿成三个反派崽崽的锦鲤娘

穿成三个反派崽崽的锦鲤娘

特种兵姜知夏一朝醒来穿成小说配角,变成三个反派崽崽恶毒后娘家徒四壁丈夫活死人,生活凄惨,村人同情不过她可不怕,拥有系统的她,化身锦鲤大展身手叮水里鱼儿围她游,山里野物随她走养崽崽,开铺子,...

我在末世有个鱼塘

我在末世有个鱼塘

末日里,他们都叫我神农,我有些名气,爷爷给我留下一座山和一片鱼塘作为遗产,我在后山的血尸地里养血尸卖血灵芝,把血尸当做饲料在鱼塘养鲨鱼。我赚的盆满钵满不愁吃喝。但是其实我还有另外一个身份没有人知道,...

别问我谁是迪斯科[八零]

别问我谁是迪斯科[八零]

预收文我在民国当校长求收藏!作为一个颜正,又前途光明的八十年代大学生,除了没钱,狄思科再无其他烦恼。直到他发现自己生活在一本名叫粉红大亨之爱情难逃我手的书里。书中女主是未来娱乐业女大亨,...

我成了天命之子的替身

我成了天命之子的替身

顾长生当初说好了撩完天命之子未婚妻就跑,可三年之后又三年,三年之后又三年!现在人家师娘和青梅竹马的小师妹都缠上我了!再不收网我就成天命之子了老大!系统你对我态度好点行不行!现在全仙界只有我知道你的身份,回头我把你自爆出去,你一辈子当黄毛我也就不用烦了。顾长生那你想我怎么样?天天提醒自己我是纯爱战神?做梦的时候都喊着,曹贼给爷死?系统要不…你再把这个天命之子也给撩了?顾长生?穿越仙界,获得天命掠夺系统!抢夺天命之子重要之物后可按重要程度获取奖励?顾长生看了一眼这个杀气满满的系统,又看了一眼修仙界公认的法财侣地四字真言,最后把目光锁在了侣字上面…嘶…我竟有丞相之姿!...

咸鱼怪兽很努力

咸鱼怪兽很努力

这年头,怪兽这职业太不好当了,被凹凸曼打,被魔法少女打,被卡面来打打,被天使打,被恶魔打,连普通人都可以打了向闲鱼对此只想说,等我凑齐七个沙雕,让你们知道什么叫做残忍然后向闲鱼灰白化蹲在...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