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开的饭店,实际上做的是倒买倒卖的行当。
他有一个弟弟,在县城混的,跟着他的人都是做一些见不得光的勾当。
没几年,就吃了花生米。
李广民倒是没参与,但是他认识不少小喽啰,顺带认识了一些上面的大人物。
借着开饭店的便利,做着自己的生意。
暗地里收野味。
低价收,高价卖到大城市去。
来回挣个差价,挣到了第一桶金。
沈琰记得,李广民最后生意做得非常大。
一些普通的野味已经瞧不上眼了。
开始倒卖一些濒危的动物。
最后被举报。
落得惨烈的下场。
当然,这些都不是沈琰要考虑的。
今儿一大早,杏林村的张家兄弟就带着三只野兔一只山鸡和一只甲鱼过来。
沈琰也全部带来。
放在自己的篓子里。
篓子上用是用布盖着的。
两人走进厨房,李广民警惕地看着沈琰,低声问道:
“卖东西?”
沈琰点点头,半蹲下身,将手中的篓子放在地上。
“李哥,这些都是我从村里那边收来的,正宗的山货,麻烦你掌掌眼。”
说着,他掀开篓子上盖着的布。
露出篓子里的山鸡,野兔,还有一只大甲鱼。
李广民不动声色地瞅了眼。
他没吱声。
这年头,往省城送的东西,都要格外小心。
尤其这些野味。
万一被哪个眼红的看到举报,他准要栽个大跟头。
见他没说话,沈琰也不急,他将放在另外一边的肥肉,和两条红塔山拿了出来。
“李哥,我叫沈琰,是落云村的。
前几年不争气,天天混吃等死,眼瞧着孩子都大了,没钱吃饭,所以想着做点生意养家糊口。”
沈琰道:“奈何没点手艺傍身,肩不能扛手不能提的,只能做点小生意,
我这好一番打探才找到李哥,希望能跟着李哥挣点小钱。
“
他咧嘴笑着。
“李哥,都是挣钱养家糊口的,没人会把挣钱的机会毁了,是不是?”
沈琰心里门清,知道他在担心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