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各位观众们朋友们,今天重头节目,音乐演奏现在就开始了!”
音乐g——
一会儿,主唱带着他歌声闪亮登场,一整个开口脆,调动着场内气氛。
主唱声音、形象就一个乐队符号,也最容易让记角。
一个乐队代表,一个作品表达都通过主唱主要完成。
接着键盘手。
键盘手一个乐队里看起可可无,可&xeoo一个乐队更多可能重要存在。
一个好键盘手,往往知道自己在一个乐队里该做什,低调存在着。
贝斯手出场一瞬间,全场灯光都集中在了他身上。
墨狼尾在脑勺随意绑了起,脸上戴着银面具几乎遮了下半张脸,只留下了一双凌厉贝斯极具野。
他一出场就引爆了全场,时时传观众尖叫声。
最让震撼,他弹贝斯能引起全场共鸣,把观众带到他节奏里,让观众与他感同身受。
贝斯手对于乐队律动起着决定作用,即使相同鼓点,如果贝斯律动变了,给感觉也完全同。
贝斯相当于音乐中,把整个乐队托起。
贝斯让感觉到,身体会听到。
在节奏上,贝斯重要无可替代。
鼓手也在意间加入其中。
鼓手乐队中节奏引导者,和贝斯手一对好基友。
如果用体形容,鼓手就一个乐队骨骼,搭起了整个歌曲节奏框架。
初听知音乐表演髓,再听深陷其中,就连自己点饭菜何时到了桌上都察觉到。
舞台上他们都在闪闪光,挂在脸上笑容更纯粹。
贝斯手装扮让叶榆印象深刻:白背心,黑子,黑外套,黑鞋。
灯光衬得他皮肤很白,耳垂上耳钉也随着他动作而舞动着。
叶榆记得他手指很好看,又细又长、骨骼分明。
,止!
他手指很灵活!
因,他每一拨都很到位,弹出了那独特且属于他个风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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