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抛弃也就算了,还要被杀死”
马特十分不情愿。
但没关系
他儿子兰迪在阿尔开出“每周给你涨二十块工资”
的条件后,又一次把亲爹给卖了。
而且,兰迪似乎对能到“亲爹被情人杀死”
哪怕仅仅是在剧中这件事,感到十分开心。
他之前拿了钱就跑得无影无踪,可这会儿得知有这样的剧情后,居然时不时来剧组报道了。
舞台监督虽然明令禁止演员们带家属来添乱。
但兰迪并不属于那种添乱的类型,继承自父亲的音乐天分,让他很快就获得了音乐总监的欢心,偶尔还能进入到音乐总监、编舞、马特以及阿尔的四人讨论小组,提出一些十分有用的建议。
有一次,阿尔紧皱眉头,纠结一首歌的歌词韵脚。
当时,他的想法卡在了第一句“我等了很久ong”
上面,思来想去也找不到词来与之匹配,刚好兰迪走过来瞥了一眼,随口建议“为什么不试试aone”
那一刻,茅塞顿开。
缪斯女神冷漠的俏脸上终于浮现出了浅浅的微笑。
在接下来的时间,阿尔自然抓着送上门来的人才,将之前写的歌统统改了一遍。
兰迪在这上面有着极强的天赋,这种天赋绝不是阿尔这种后天开挂的伪天才所能比拟的,他能唱会跳,懂得很多种乐器,随手就能写出旋律,耳朵堪比音叉,有着绝对音感,能从一堆杂音中精准地找到自己想要的任意一个音符,在歌词上也天赋异禀,并不是说他文学修养有多高,而是总能找到最恰当、最合适的表述。
但让人生气的是
拥有着这样才华的人,居然对音乐这行业毫无兴趣。
“我五岁就跟着我家那个混账老头子开始巡演了。”
也许是在读了阿尔的剧本后,将眼前这个少年误认为是同类天才。
有一次,这位金发蓝眼的美少年难得地聊起了自己的身世“我妈根本不知道是哪个,马特说,有人把我扔在了他家门口,留了纸条说是他儿子,但他上过的女人太多,所以根本不知道我是谁生的。”
“反正我从记事起就和他一起了,全国各地坐车巡演“
“唉,你不知道那天杀的老混蛋多么不靠谱有时候他开车,开着开着半道睡着了,我只好拼命去推他,免得搞出车祸,害我跟着一次死;还有一次,马上要上台唱歌,可他居然喝醉了,我泼了他足足三盆冷水,才把他搞醒;这都不算荒唐呢,他和不知道哪冒出来的陌生女人上床,居然把我赶出房间,我饿着肚子,也没处去,只能在酒店的走廊里来回转悠”
总之,兰迪的成长经历也算坎坷。
但和贫民区的孩子不一样,他在物质上并不匮乏所以讨价还价的技能不怎么样,卖爹的时候都卖不出好价钱,相反,他完全是精神世界空虚。
想想吧,一个五六岁的小孩子,长期跟着一群胡作为非、荷尔蒙旺盛却无处发泄的男人们他爸马特所在的摇滚乐队四处颠沛流离,从来没体会过家庭的温暖,每天目睹的都是这群傻逼抽烟、喝酒、泡妞、打架,在舞台上发疯,幼小的心灵遭受了极大的摧残。
在这样的情况下,一般人大抵会有两种反应。
第一种,同流合污,慢慢就长成了和亲爹一个德性的混账;第二种,逆反心理作祟,对和亲爹有关的一切事都持厌恶态度,从此,凡是亲爹会做的事,坚决不做;凡是亲爹的观点,坚决不赞同,一辈子致力于做一个和亲爹完全不一样的人。
毫无疑问,兰迪成了后一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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