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尔科内,“大老板”
马洛尼,那些曾经号称征服了这座城市的人,都只不过是他们门下的鹰犬和走狗。
();() 托马斯夫妇曾经反抗他们,于是他们一手炮制了犯罪巷,蝙蝠侠在哥谭市行侠仗义了那么多年,世界上最伟大的侦探,哈?
但他却至今也不知道他们的存在。
也许有所猜测,但从未得到过证据,对吗?
他每年都在打击罪犯,但在猫头鹰法庭看来,他只不过是他们的守户之犬,充当起代替他们钳制那些疯子的警犬罢了,多么可悲?
哦,还有可怜的布鲁斯韦恩,林肯玛奇知道,他每年都在尝试着该怎样通过改变政治、改变经济去逆转这个城市,但每次都在成功之前徒劳无功。
这是当然会发生的事情,破坏总比建设要容易100倍,而且也更隐晦。
布鲁斯总是会发现自己莫名其妙的失败,对吧?
那些原本在纸面上很好的计划,慈善措施,带动地区经济发展,降低失业率的计划,等到真正执行以后,永远都是一地鸡毛。
韦恩集团拨了再多的款,最终也不会到真正需要的人手里,而是全都流进了猫头鹰的腰包。
没错。
林肯悲哀的想着。
猫头鹰就是一种如此擅长于侵占他人巢穴的生物。
他们侵占着名为哥谭的巨巢,在200年间,一代一代,不断的吸收着这座城市的血液。
猫头鹰法庭知晓一切,没有人能够赢得了猫头鹰法庭。
“……而在得到了你的尸体之后,蝙蝠侠,我们会给予你应有的尊重。
法庭决定把伱的骨头保存在地底,保存在迷宫里永久展示。
一座致勇猛对手的纪念碑!
有史以来,这样的殊荣,法庭只给过三次。
接受这样的荣誉,临死前,你有话要说吗?”
“你们就是个疯子组织。”
对方啧了一声。
“看来你没有临终讲话了。
那么接下来只需要决定你的死法。
为此,我们还请来了一位刚刚加入法庭麾下的特别嘉宾。”
白色猫头鹰面具人拍了拍手。
然后林肯就听到了一阵叫人心头发寒的笑声。
“哈哈,哈哈,哈哈哈……”
“小蝙蝠,我们又见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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