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廷达罗斯,你想去哪儿逛逛?”
刘正问道。
猎犬摇了摇头。
“不知道就点头,无所谓就摇头。”
猎犬再次摇头。
“那我们就往餐厅走吧。”
刘正松了口气。
虽然牛马没说不能在外面闲逛,但没有传奇马甲的加成他也不想在外面久留。
“嗷?”
猎犬又嚎了一声。
莫名其妙的,刘正知道它是在问自己方向。
他往血腥餐厅的方向一指,廷达罗斯便猛地往前一扑。
它的身形在空中不断扭曲变化,落地时已经化作了一条五彩斑斓的烟雾,在地上摔得烟消云散。
下一秒,它又出现在了五十米外。
“嗷!”
猎犬似乎在让他快一点。
“唉,遛狗不牵绳,等于狗遛狗。”
刘正长叹一声,深感惭愧。
但别说迷你人没给他狗绳,就算给了他也不敢往猎犬脖子上套。
还好街上没有人,只要没人看见,就不算不文明。
看得出来,廷达罗斯应该挺久没被遛了,非常的兴奋。
它不断地变成烟雾,又不断重新凝聚成形。
有时候出现在刘正的前方,有时候又出现他的后方。
一点也没有刚开始那副沉稳的样子。
从一只圣伯纳犬变成了一只哈士奇。
他看了看街道两边,那些一直在窥探的视线几乎都切断了。
效果简直比牛马随行的时候还好。
“有意思。”
刘正眼珠子一转,想到了一个好主意。
“廷达罗斯,往这边走。”
他招呼了一声,改变了前进的方向。
猎犬自然无所谓,烟雾一散一聚,身形就出现在了刘正的背后。
不知道是累了还是恶作剧,它把两只爪子搭在了刘正的肩膀上。
令人惊讶,廷达罗斯的身上并没有大型犬的那股臭味。
仔细一想也很好理解,因为它并不是真的狗,只是因为它的习性和外形像狗而已。
但猎犬的身上也并非完全没有味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