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说明:从今天开始除非天灾人祸,上午o点一章,下午点一章,共计两章ooo+字数,望周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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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蓉是怎么也没有想到,周秉义会在这个时候背刺她。
“哥,你说的不对。
还是让我去吧,我是姐姐,秉坤没有出过远门,文化水平也低,就是下乡了也得不到啥锻炼,还是留在家里照顾妈吧。”
好一个为弟弟着想的好姐姐,佩服!
曹和平听着都想笑,说的如此冠冕堂皇,真是个不要脸的,这个人情自己可不抗,你给我垫砖,那就别怪我给你挖坑了。
“姐,你可别这么说,下乡的这个事情我打听过,女孩子会很危险,尤其是漂亮的女孩子,你可是咱们光字片最出挑的,你是高中毕业,在城里分配工作也能好一点。
赚的钱也多,要是你下乡万一出点啥事,你让咱爸咱妈得留一辈子遗憾,那就是咱们几个当子女的不是了。
我表个态,下乡这个事情还是我去吧,不过去兵团就算了,两年才能回来一次,给工资我也不想去,看看能不能就在咱们郊区找个地方插队,我也能随时回来看看妈。”
周志刚听完大家的言,声音低沉。
“好,就这么定了。
秉坤你让我有点吃惊啊,像个爷们,那就你去。
他妈,再有五六天我和秉义就要离开,走之前先把秉坤的事情安排了吧,你去找春燕妈打听打听,反正早晚都得去,早点准备可能还有得挑地方。
周蓉,以后你妈和家里就靠你了。
要听话,知道吗?”
周志刚在家就是一家之主,说话从来都是说一不二的。
李素华向来奉之圭臬,周秉义是长子,自然有建议的权利,只有曹和平这个老疙瘩,处于家里生态链最底层,屁都不是。
毕竟周蓉除了好胜、以自我为中心的性格之外,其他各方面还都挺好的,又是他心中是小棉袄,只要撒撒娇,周志刚偶尔会迁就几次,
“爸,别让秉坤去了,还是让我去吧,我岁数大,就是按顺序也应该是我去的,秉坤还小,到乡下什么都不懂,性子又莽撞,万一惹出大事可咋办?
哎呀,爸,您就让我去吧,我能保护自己的,您可一定要相信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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