伦第一虽然不懂军事,但听林海所言觉得很有道理,这才心悦诚服,想不到扶持一个土王还有这么大的作用。
只听林海接着道:“还有,这次我准备去浙江捐个武官,方便我们后续采货销货。
不过这事还没有谱,如果实在没有门道,我还可以让武朗以东番王的名义去京师朝贡,借使团便利结识几个京官,加上银子开路想来捐个武官不难。”
伦第一彻底服了,林海这番布局的用意竟然如此之深,震惊之余也难掩激动,自己跟随的到底是何等人物?最开始他不过想跟着林海混口饭吃,将来做个有钱人家的管家就心满意足了。
但接触的时间长了,他发现林海似乎有一個很宏大的目标,虽然具体不清楚,但肯定不简单。
直到这一刻,伦第一才觉得自己窥见了冰山一角,他的野心也随之膨胀起来。
林海的脸上挂着高深莫测的笑容:“法不传六耳,方才的话切莫对他人提起。
这土王的作用还有很多,有些说出来你也不懂,将来自然会明白。”
其实去京师朝贡不是这么简单的事,明朝的朝贡贸易往往是亏本赚吆喝,所以一般会拒绝来历不明的番王朝贡。
就算是大明会典中有记载的番国,往往也要限制其朝贡频率和使团人数。
不过天启没几年阳寿了,新皇登基之时远夷来贺是很有面子的事,而崇祯又是个好面子的人,所以这事还是有一定可操作性。
反正伦第一也不懂这些,林海也没必要解释得那么清楚。
伦第一拍拍胸脯道:“大哥,这事我干了。”
他毕竟只是一个年方十八的小伙,长这么大第一次出远门,说实话一个人留在这土人村落里还是很慌的。
不过富贵险中求,海上遇到风暴不是一样很危险么?
想到这,他咬咬牙就答应了下来。
“好小子,够胆!
大哥没有看错你。”
林海重拍伦第一的肩膀以示嘉许,这件事确实没有其他更合适的人选了。
在他这几个弟子中,要说最沉着冷静最有主见的可能是张勇,但此人是个闷葫芦,不擅交际。
而这恰恰是伦第一的强项,更何况他天资极高,短短两个多月已经认识了五百多字,学起巴赛语来应该也很快。
();() 伦第一立马发挥狗腿本色:“为大哥做事,是第一的荣幸,我不怕死。”
林海温声笑道:“你孤身在此一定要警觉些,切莫一个人出村子。
金包里社也有几个汉人和倭人在此定居,只要不出村子就万事大吉。
此外,尽快和武朗混熟了,他在金包里地位很高,可以护你周全。”
伦第一点头应下,又道:“大哥,你什么时候再来这里?”
林海道:“就像我和武朗说的,最多半年。
我想应该是四个月左右,等这里刮起西北风,我差不多就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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