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第一次杀人的时候,属实是被逼无奈。
那是1999年,高考结束那天晚上。
我和七八个同学在育红街的老马地锅鸡吃饭,正当我们畅想美好大学生活的时候,就听见包间外面传来一阵打斗声。
起初我们并不以为意,毕竟那年月世道很乱,冒然凑上去看热闹的话,搞不好会溅自己一身血。
可过了没多久,大伙就发现不对劲了,原来被打的不是别人,正是我们班的班花------向小雅。
呼啦一下!
我带着包间的男同学冲了出去,费了老大的力气才把向小雅从两个染着黄毛女人手里拉了出来。
当时向小雅狼狈极了,月白色的连衣裙被扯破,高高的马尾辫也被挠成了鸡窝。
引以为傲的漂亮脸蛋儿也被挠了两道血印子,整个人哭的梨花带雨,一个劲的要让我替她出气。
这下可把我给心疼坏了,毕竟我喜欢向小雅的事,全班所有人都知道。
而向小雅也答应等上了大学就会做我的女朋友。
但对方也不是好惹的,听到动静以后,两个黄毛女人的同伴也从包间里走了出来。
和我们这帮学生不同,女人的同伴都是身上描龙画虎的社会人。
虽然他们人数较少,但在气势上,我们已经输了。
眼看一场恶斗在所难免,幸好地锅鸡的老板及时出来打圆场。
“小伟,给你马叔一个面子,这事就算了。”
老马明显是认识对方一帮混混的,在他的调解下,对方骂骂咧咧几句就回去接着吃饭了。
本来以为事情到此为止,哪成想在我送向小雅回家的时候,一辆金杯面包车堵住了我们的去路。
面包车里坐着的正是刚才那伙混混,其中一个女生还叫嚣着同伙,让他们把向小雅拉车上给轮了。
老实说,一个高三的学生碰见这事,说不害怕是不可能的。
但我身后站着的是心爱的女孩,就是怕,也不能怂!
那天晚上,我不记得我挨了多少刀,也不记得我捅出去了多少刀。
在昏过去之前,我只记得一身是血的向小雅哭着趴在我身上,一个劲的喊:
“沈浪你不要死,你不要死!”
后来,我因防卫过当致人死亡,被判了五年,而这期间向小雅就像人间蒸发一样,再也没有出现在我的世界中。
从监狱出来以后,我就一直跟着歪哥混,现在是天宫国际娱乐会所的主管之一。
2005年,12月初,天临市钟楼广场。
“浪哥,你帮我看一会摊儿,我憋不住了。”
眼前说话的人叫沙鹤亮,也是我在监狱里认识的兄弟,名字很绕口,所以熟悉的人都叫他外号,沙和尚或者沙师弟。
沙师弟身高175,中等身材,他比我晚出来一年,现在自主创业,在钟楼广场卖烤红薯。
“我说你行不行啊,这一会儿功夫都跑三趟厕所了,快点回来有事和你说呢。”
我对着沙师弟的背影喊了一句,想了想还是把他留下的军大衣给披在身上,毕竟身上的阿迪达斯棉袄花了我四百多块,可不能弄脏喽。
“老板,来个烤红薯,大一点的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