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这原因,他是真想不到别的。
福宝摇着头,缓缓道:“好久好久以前,这村庄还不叫长生村,村里的百姓们以打猎种地为生,我的爷爷还没有化形,就被一头野猪给刨了出来,就在这时,一位上山采药的大夫将我爷爷从野猪口中救下,然后又将我爷爷埋好,希望我爷爷能茁壮成长。”
“又过了过了好久,我爷爷化形与我这般大小,来到村庄跟那位大夫学医,渐渐地,我爷爷明白了很多道理,也感受到村民对他的爱。”
“直到有一天,天灾到来,一种可怕的瘟疫席卷村庄,以凡人的医术无法治愈,我爷爷便让村民将他分食治病,我知道村民们不想吃我父亲,吃我,但我们的味道就是毒药,永远无法他们遗忘。”
林凡默默地听着,听着精怪与人类间的故事。
这是报恩与付出。
但看如今村庄的情况,何等的富裕。
而村民们也不再受天灾折磨,反而想着各种办法来消耗对方的道行,就是为了好下手。
他们看似毫无破绽的做法,实则如此可笑。
人家早就知道。
“分食你之后,往后还会有你吗?”
林凡问道。
福宝点头,“有,只需将我的心脏埋在地里,不出三十年,会有新的福宝出现,它将拥有我与村民间美好的记忆,回到村庄,回到这个我愿意付出所有的地方,在这里我能感觉到快乐,有被大家需要的感觉。”
“好,好,你当你是韭菜呢,割了一波又来一波。”
这一刻,他算明白了。
这是真的傻。
福宝没说话,看似心甘情愿的眼神中,裹挟着淡淡的难受。
也许,它自己也知道,村民们并非真正的喜欢它,喜欢的仅仅是它的肉。
“你放血吧。”
林凡没阻止。
福宝拿着匕,对着手腕狠狠一割,顿时鲜血如瀑般的涌入到盆里,而福宝的脸色随着鲜血流失,也变得越苍白惨淡。
林凡对福宝的舍己付出,没有任何感动。
只觉得它已经魔怔。
不知多久,福宝瘫倒在地,盆里装着满满的鲜血。
啪!
门被推开。
“福宝……”
刘屠夫冲了进来,便看到倒地的福宝,将其抱在怀里,哀声痛哭,“我太胆小了,你怎么这么傻呀。”
“刘,刘大哥,福宝是自愿的。”
虚弱的福宝艰难的说着。
林凡站在门口,不知何时,门外早已经围满了村民,就连那些感染瘟疫的村民,也都在家人的搀扶下,贪婪的看向这边。
林凡道:“福宝已经放了精血,你们谁来将盆子搬出去吧,他想救你们,不能白白浪费了他的心血。”
此话一出。
人群一阵骚动。
立马就有身强体壮的村民冲进来,搬着血盆就往外面冲。
等待的村民们彻底疯狂,血液洒落在地,便有村民跪在地上,贪婪的舔食着,更有一群人围在血盆周围,争抢着。
“别抢,我的。”
“福宝的血太好喝了,比平常的血液还要好。”
“这是精血,福宝的精血肯定不同凡响。”
“哈哈,爹说的对,真的好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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