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的天,早晚温差非常大。
夸张到什么程度,冷空气来一波,白天穿短袖,晚上裹棉袄。
任有苗就是在该裹着棉袄的天气,倒在了离家不远的下水道。
万盛派出去的人,找到他时,他已经没气了。
全身赤裸,仰面朝天,双目圆睁倒在下水道口子上。
照片上,精瘦的任有苗左手捂着脖子,手已经被鲜血浸染。
右手握有一把拆信刀。
据记载,当时负责痕检的费了很大力气,才将刀从他手里拔出来。
“一刀毙命。”
范世谙指插在脖子上的拆信刀,“对方身手不错。”
除了脖子上这处刀痕,根据法医记录,他身上还有多处瘀伤。
再结合,大部分瘀伤都在手臂外侧,推测是防御伤。
也就是说,对方的身手可能在任有苗之上。
“老大,你看他瘦的跟猴一样,跟万盛描述的壮硕,判若两人。”
这样的身形,不敢说一手捏十个,一手提两个,对史泰而言还是轻轻松松的。
范世谙在档案里翻找了一番,找出一张照片。
人造胸肌、腹肌、大腿肌。
再搭配上合适的衣服,不摸的话,还是能唬人的。
“嘶”
史泰倒吸一口凉气,“杀手的钱也太好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