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霆霄听见她低呼,立即将自行车停在一旁,用单腿支撑着。
“怎么了?”
“没,没事,刚刚差点掉了。”
陆霆霄想都没想,回手抓住她的手腕,放在腰上。
用低沉的嗓音提醒:“扶好。”
沈莞触手是一片温热,隔着薄薄的军队衬衫,紧实的肌肉存在感那样强烈。
直到了这一刻,她深切意识到,骑着带着自己的男人是她的丈夫,不出意外的话,他是要跟自己携手共度一生的人!
以后他们不光要朝夕相对,共同经营起一个家,还得有更亲密的接触……
脑子里不知想到什么,阳光下的女孩儿脸蛋爬上了一片粉色,灿盈盈的,像是刚刚绽放的花骨朵,美丽又动人。
而随着自行车越往前走,陆霆霄骑车的速度也快了起来,颠簸让她扶紧了他的腰身,她也能够感觉到,他笔直的脊背,下紧绷而有力的腰部线条。
那手感,大概只有摸过才知道。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沈莞不是尼姑,27岁的陆霆霄在这里显大,但在后现代,依旧是小鲜肉级别,不论是那颜,那腰,那腿,绝对秒杀八九成的男人!
正当沈莞思绪跑偏的时候,家门口到了。
陆霆霄将车子停下,依旧是单腿撑着,让沈莞先下。
短暂的旅途结束,沈莞也赶紧收回手,但并不妨碍她眼睛偷偷的,在男人腰上流连忘返了一番。
啧,确认了,贼细!
贼给劲儿!
“那我就先进去了。”
沈莞眼睛占完便宜,心虚的跑的比兔子还快。
陆霆霄并没急着走,把自行车停在边上,跟在后头进了院子。
沈莞打开房门,前天下雨导致屋子里发潮,一股霉味儿缭绕在屋子里,她赶忙将门窗都打开透气。
刚准备把被子都拿去院子里晾晒,一双大手便接了过去。
“我来。”
“呃,你没回去呢。”
沈莞不知为何,有点儿不敢直接看他眼睛。
她觉得喜欢一个人不应该这么快,应该是被男色吸引,稍微对他有了点儿好感,嗯,应该是这样!
又在她发呆的工夫,陆霆霄帮她把被子晾好。
孙如跟沈国良走得慢,这时候才进门,见陆霆霄在院子里,干脆留他在家里吃午饭。
陆霆霄也没有客气,他既然跟沈莞和好,理应多在岳母家待一待,让邻居们都看见。
他见沈国良拿着斧子,就知道他想劈柴,懂事的走过去说道:“爸,我来吧。”
沈国良转过头,看着逆立在光线中的陆霆霄,想起了他跟闺女婚事定下的那天,闷着头给他们家劈了半屋子柴火,他跟孙如烧了一个月才用完。
他一边点头一边笑:“行啊,但是你可不要劈太多,现在天不热,柴火用不了太多,放久了发霉,不好点。”
“好。”
陆霆霄答应,埋头开始干活,院子里,登时响起劈木头的声音。
都说一个女婿半个儿,沈国良最看重陆霆霄的一点,就是他的忠厚跟孝心,哪回上门都不空手,还会把家里的活都干完。
说起陆霆霄上门不空手这件事,让沈国良最记忆犹新的,大概就是上回他拎着包裹把闺女给他送回来。
沈国良当时心里就凉了半截,村子里有孩子流言传来后,他整夜整夜的睡不好觉,为女儿错过这么一个好女婿可惜。
万幸的是,这俩孩子又和好了,沈国良怎么看陆霆霄都高兴,对他说:“我去小卖铺打点儿酒,中午把你爷爷叫来,咱们爷们三个喝两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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