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上房门,拉起厚厚的窗帘。
在床头的插座前接上一盏百瓦炽光灯。
再用黑色的纸卷在灯泡上围成一个圆锥形状的罩筒。
他这才把口袋里的镜片摸出,连同一只灰黄色的帆布书包一起,摆放在漆面已经剥落的旧木桌上。
包里的东西并不多。
只有一些简单的工具,和一只用硬壳纸板改装成的细圆条筒。
把磨好的镜片小心翼翼地嵌入圆筒两端。
仔细地调试过后,一只粗陋简单,却也勉强可用的显微镜筒,赫然出现在他的手中。
姜婉琦摸出一把小巧的手术刀,照准自己的左手中指用力划下。
顿时,从扁圆的指端涌出一团逐渐变大的鲜红血珠。
他飞快地抓起早已准备的玻璃载片,在伤口中央轻轻按下。
紧接着,又用另外一块玻片与之密实地紧合在一起。
这才把做好的血样标本慢慢凑到镜头的下方。
手工制作的镜头,显像功能当然不如精密的电子仪器。
但是,在强烈的灯光下,却也多少能够显现出模糊的印记。
血液中的白细胞,已经没有那种令人发指的饥饿感。
它们很平静。
慢慢地漂浮在浅红色的液体中,仿佛一团团形状异样的棉状物。
对着自制显微镜头看了半天,最终确认细胞状态没有任何变化后。
姜婉琦这才兴意索然地将手中的镜筒一丢,从上衣口袋里摸出几颗廉价的水果糖,剥去漂亮的包装纸后放进了口中。
略带疲惫的目光则落在木桌一角的塑料饭盒上,久久没有离开。
他很饿。
可是,却并没有想要吃饭的欲望。
他甚至两个多星期没有再抽一支烟。
对于一个拥有数十年烟龄的人来说,实在难以想象。
他变得很喜欢吃糖。
他也终于能够理解,那个时候的劳伦斯,为什么会表现出对甜蜜的果酱近乎贪婪的喜好。
所有的一切,都是源自这种奇特的细胞。
嚼着口中半碎的糖块,姜婉琦从木桌内壁的暗格里,摸出一只用软木塞住瓶口的玻璃试管。
在被遮挡住的灯光阴影下默默地凝视着。
圆形的透明管壁里,躺着一小块指甲盖大小的灰色物质。
那是他从变异后的身体表面切下的一点“皮肤”
。
这东西硬度极高。
纯钢打造的刀具砍削上去,只能激起几点闪亮的火星。
方杰也是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用异化后的锋利甲爪,从自己身上取下这么微末的一片。
在简陋的自制显微镜下,他曾经无数次观察过这团坚硬的物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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