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两大舰队各不相让的情况下,下午的会议情况可想而知。
实际上,确定新式战舰性能指标这件事原本与舰队没有太大的关系。
按照海军战舰的规划——设计——建造流程,首先由各舰队提交战术要求,汇总后由司令部的后勤装备处优化整合,拿出具体的性能指标,随即向各大造船厂招标,由各大造船厂在规定期限内拿出初步设计方案,经海军后勤装备处审核后,选择最佳方案,随即提交内阁审批,拨款下来后,造船厂开始全面设计,并按海军规划开工建造。
这是海军在数百年间总结出来的,战舰的最佳建造流程。
该流程最大的好处就是,海军能够从始至终的掌握舰船的设计与建造工作,从而使舰船的性能与技术指标完全在海军的控制之中,最终建造出海军需要的战舰。
第一次世界大战前,为了大批量建造的各式战舰,海军对该流程做了一些修改。
显然,在这个流程中,舰队起到的作用相当有限。
除了提交战术要求之外,舰队对战舰的设计与建造工作没有发言权。
当然,该设计与建造流程也有缺陷,主要就是难以做到精益求精。
简单的说,批量建造出来的战舰在交付各支舰队使用之后,总有这样或者那样的问题,无法完全满足舰队的需要。
只是,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数量远比质量重要。
如果因为吹毛求疵而降低了舰船的建造效率,影响到了海军的总体战略,结果肯定是得不偿失。
因此,海军之前推行的设计与建造流程更像是战时动员机制。
《华盛顿海军军备条约》签署之后,主力舰竞赛结束,大批量建造战舰的时代已经过去。
如果继续推行带有浓烈的战时动员机制的设计与建造流程,明显不符合海军的利益,也是帝国所无法承担的。
“长江”
级战列舰在进入设计阶段之后,海军就再次修改了设计与建造流程。
当时,“长江”
号已经确定分配给南洋舰队,次舰“黄河”
号则分配给东洋舰队,原本计划分配给北洋舰队的“海河”
号,以及分配给大西洋舰队的“珠江”
号因为超过了条约限制,最终未能建成。
为了使这两艘最新锐的战列舰完全满足舰队的要求,舰队参与了设计工作。
从此,舰队在战舰的设计中发挥了很大的作用。
或者说,舰队提出的战术要求对战舰的设计方案有着决定性的影响。
毫无疑问,这么做,不但会延长设计时间,还会严重干扰建造工作。
“长江”
级战列舰的设计工作足足花了三年,船台建造周期超过了两年,舾装工期接近一年半。
如此漫长的设计与建造周期,在以往是无法想像的。
另外,“长江”
号与姊妹舰“黄河”
号也不完全一样,两艘战舰在很多细节上都有区别,这对建造,乃至今后的维护都造成了很大的影响。
对正在“休假”
的帝国海军来说,花费近七年的时间打造一型战列舰算不了什么。
问题是,帝国海军的“假期”
已经结束了,随着条约自动实效,新一轮海军军备竞赛的帷幕已经升起,海军不可能再花七年的时间建造一级战列舰!
“看来,今天我们仍然无法得出结论。”
卫延年上将摸了摸额头,“各方面反馈回来的消息都证明,美英日法意等国都已开始设计,甚至动工建造新式战舰,时不待我,如果我们不能尽快确定性能指标的话,就无法让船厂展开设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