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烈目光跟随着林泽严的示意,望向坐在隔壁台的一伙人。
坐在最中央被人簇拥着的短发微胖男人就是他今天来天上人间的目标——裟中国房地产首富的独子。
元烈目光凝结在马辉泽身上。
“这一个月来,我已经在南城成立了自己的科技公司。
南城西郊那块地被我看中的第也已经买下了,现在只剩拿下爸爸所在的墓园。”
“你是说西郊墓园的地权在马辉泽手上?”
林泽严附身询问元烈,元烈只向他说找马辉泽有事,没有说过是什么事。
“所以你找马辉泽是想从他手里买下墓园?”
元烈父亲在元烈心中的地位林泽严是最清楚不过的了,不管付出多少代价,元烈都一定会买下元父安息的墓地。
元烈拿起酒保刚摆上的伏特加,骨骼分明的手指握着宽口酒杯轻轻摇晃。
酒是林泽严点的,他知道伏特加是元烈最喜欢喝的酒。
很难想到元烈这么个外表清冷淡漠的人会喜欢喝这么烈的酒。
元烈性感的薄唇轻启:“不错。”
“十年前,西郊墓园的南美老板因为金融危机搬回祖国,西郊墓园就此空置无人打理。”
“直到两年前,被马辉泽父亲买下当做生日礼物送给了马辉泽。
这件事是马父跟墓园老板直接交易的所以知道的人并不多,我也是托人打听了一个月才知道。”
林泽严随手拿起了摆放在身前伏特加,喝了一口。
很辣,同时也很烈,像林泽严这种骨子里就带着随性洒脱的人是喝不惯的。
只好放下了这杯酒,眼睛看向元烈,他却对酒的口感毫无感觉。
这世上大概只有林泽严知道元烈为什么会喜欢伏特加,其实白酒元烈也是同样喜欢的。
因为元烈真实的性格就像这两种酒一样,就如同他名字中的那个烈字一样......
元烈是混血,跟很多混血儿一样他从出生就带着上天眷顾的足以惊世骇俗的容颜。
他是上帝的宠儿,父亲家里是大不列颠几代的公爵,钱和权大概是他最常拥有的东西。
他的母亲则是裟中国人,林泽严曾经见到过那个女人,她优雅,高贵,腹有诗书气自华是裟中最年轻有为的物理科学家。
曾经,元烈每次跟他提起她,都带着一脸的骄傲与崇拜,让他有些嫉妒为什么自己没有拥有那样一个母亲?
可是后来一切都变了,那个元烈最崇拜的人变成了他最憎恨的人。
“马辉泽这个人可不好对付,他也不缺钱,做事全凭喜好,但人又喜怒无常的。”
“你打算怎么办?”
林泽严打破了这片快要脱离轨道的安静。
元烈收回心神,又抿了一口伏特加。
狭长的凤眸微眯,喉结上下滚动,即便是林泽严这样个男人也忍不住在心中咒骂。
这男人,真是个妖孽!
一饮而尽,酒杯击打在玻璃台面发出清脆的声响。
元烈脸上带着一丝潮红,敏锐的眼神锁定马辉泽,慵懒开口:“对于他这种从小到大什么都不缺的人,寻常的交际方式当然是行不通的。”
“欸!
你们干什么?!”
就在这时,马辉泽隔壁的那桌客人好像发生了口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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