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章
接下来的事完全超出了阿瑟的预料。
他十六岁的时候谈过一个女朋友,对方的名字已经模糊不清了,只记得是很典型的法国甜心的长相,双颊和鼻尖有几颗满天星似的雀斑。
阿瑟有过很多恋情,大多数是和粉丝。
不是日后那种工作意义上的粉丝,他十六时还混迹在街头酒吧,锁骨上涂着亮片,手里拖着吉他,在或刺眼或黯淡的光线中握住麦克风声嘶力竭地吼。
他唱别人的歌,也唱自己随手写的原创。
唱国语,也唱英文。
汗水从他脸颊滚滚滑下,视野灿白一片,四面八方都是狂舞的影子。
一下台,衣领、裤子口袋甚至兜帽里都装满写了联系方式的纸条。
他和爱他的人约会,彼此从不吵架,每一任都不向他索求时间与礼物,因为恋人们奉献的是粉丝式的爱。
这样的爱像一场歌迷见面会,瞬时燃烧瞬时熄灭,自然不会长久。
着迷阿瑟的除了女人,还有男人。
他对约会对象的性别没有要求,但男人天生比不上女人,大多数的男人是狂妄、自卑、强进攻性以及神经敏感的矛盾综合体。
阿瑟是其中的一朵奇葩,一枝独秀,他自认天下第一,比起很容易冒犯到他的同性追求者,当然还是甜蜜又包容的女性更值得交往。
和那位同龄法国女孩儿的交往结束于第一次约会。
他们一起在酒吧喝了酒,阿瑟单独为她唱了首歌,然后他们醉醺醺地进了酒吧对面的廉价旅馆。
阿瑟清醒的时候绝不会踏足这种地方,这里阴暗,潮湿,空气里散发着蘑菇的味道。
铁架床坐上去摇摇晃晃吱呀乱响,米黄的墙纸渗透着灰色的霉菌。
女孩拉着他坐下,用胸衣捂住他的眼睛,系带在脑后打结。
阿瑟双颊酡红,鼻尖渗着汗珠,今天喝的酒是新品,酒保请了他们俩作为约会祝贺。
他的酒量一般,不知道这杯酒会这么烈,上涌的后劲让他喉头如同火烧,他觉得非常渴,于是舔了舔嘴唇。
过了一会儿,也可能是过了很久,女孩儿的嗓音传递过来,好像推开层层海浪似的,很缓慢模糊地进入他的耳廓。
好了。
阿瑟慢半拍反应过来,解下了脑后的系带。
接着他转过去,看见对方送他的“礼物”
。
女孩未着寸缕,脖颈、手腕和脚踝很专业地绑了黑色的束缚带,这些束缚带让她的肢体呈现出一种古怪而性感的姿态,含着口枷的嘴唇张成了圆形,咽呜着向他求爱。
阿瑟木愣愣的,看清楚之后吓坏了,连脑袋也清醒一些,从廉价旅馆逃走。
黑色的泊油路上只有他一个人,左耳戴着很夸张的耳钉,肩膀上画着张扬的孔雀油彩。
看起来是个英俊非凡的浪荡子,实际上只会用一个姿势做爱。
第二天他们就分手了。
这是他十六岁时候发生的事,十六岁发生的其他事情都记不太清了,关于这一夜的记忆却如此清晰,因为阿瑟认为被深深冒犯,这种冲击感刻进了大脑神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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