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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涌怕和记忆中的有偏差,先煮了一锅,当做宵夜,没想到孟叔和小桃子都十分喜欢,赞不绝口。
小桃子将馄饨捞起来,喊孟叔和少爷吃饭。
看着竹篓里为了防止馄饨粘连洒上的那么多的面粉,小桃子不仅感叹:“少爷真败家。”
吃饭时瞅着小巧诱人的馄饨,又嘀咕一句:“少爷真会吃。”
天渐渐亮了,人流更多了,但文涌找的这地方在街角,实在很是低调,到现在也无人问津。
跟不时长吁短叹的小桃子比起来,老孟看起来倒不甚在乎,看看旁边一脸淡然的文涌,只要少爷有这份心性,他费点力亏些钱又算什么?
……
俗话说的好:人比人得死,货比货得扔!
以前文涌从来没觉得自己长得多好看,在那个小鲜肉盛行的时代,他这不收拾不打扮的脸也就能在平常看看,稍微有点好看,要是跟那些镜头底下的明星比,根本就不够瞧的。
但是现在,一大街灰衣短褐面糙黑肤的摊贩里站了个俊俏的年轻公子,星目俊眉,两眸清明,身形瘦削,一身略旧淡蓝色衣衫,衣料考究,边上绣着勾边云纹,腰间系着深蓝衣带还用细白绳挂着一方小小的碧色玉佩……实在是有鹤立鸡群之感。
虽然不知卖的什么,稀里糊涂周围也围上了一圈人,一个不起眼的中年男人喊道:“哎!
这不是文涌文少爷吗?”
早前文涌随着母亲住在城外时,曾经雇过他定期往府中送菜。
四周窃窃私语的声音更大,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
在城中见过文涌的人不多,没听过文涌的人更不多。
见到长成这般的人居然是个不成器的败家子,众人都开始哀叹惋惜起来。
“原来是他呀!
听说几个月就败光了文家的家产,现在在这儿当小贩。”
“那文家老爷和夫人灾荒年间也曾布过施、捐过粮,实打实的好人,怎的这般没福气!”
“以前怎么没听过文涌长得这般好看?可惜啊,中看不中用!”
“……”
文涌纹丝不动,小桃子不知所措,老孟颇为气愤——我家老爷夫人都舍不得说一句少爷,轮得到你们在这儿指指点点。
文勇自然不是像老孟说得那样心性变得平稳了,而是他本来就是一个投几个月简历没被录用都能笑脸相对去面试的主儿,在大家面前露个脸而已,小菜一碟,不值一提。
再者说了,死过一次的人还怕这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