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媚的目光在他身上打量几圈,“看你的脸色这么难看,难不成是前女友?该不会是怀了你的孩子,上门讨债的吧?”
宋彻:“……”
“你说你发烧怎么不把你那脑子烧坏?这都是什么乱七八糟的?”
他啧了一声,“我看到杨之城那小子了。
杨之城?
云媚脸上的表情微微一顿,有些激动地站起身子,“他来乐队比赛的现场了?!”
“是来找我们的?”
看云媚这么激动,宋彻都不知道怎么把遇到杨之城发生的事情跟她说。
他犹豫两秒,黑眸闪烁,“杨之城现在是另一支乐队的替补。”
“他们那个乐队的键盘手出问题了,让他顶上来。”
云媚脸上的表情僵住,她难以置信,“杨之城去当替补?”
做乐队的,哪个不想站在舞台上,炸翻场子,和大家一起肆无忌惮随着音乐摇摆,他当替补算怎么回事?
有可能一辈子都难登上舞台。
“我也不敢相信,结果被杨之城阴阳怪气一顿,这小子几年不见,说话简直欠揍的要死。”
能把宋彻这种从来不吃嘴上亏的人,气成这样,云媚倒是有些好奇了。
她想,如果杨之城真的当替补,那不如就回到他们的乐队,大家继续一起做乐队。
“宋彻,咱们一起过去……”
云媚的话还没有说完,他们休息室就响起一阵敲门声。
云媚刚好站起身,她就走到门口,把门打开。
门打开的那一瞬间,云媚看到了一张熟悉的容颜,竟然是杨之城,杨之城主动过来找他们。
云媚脸上浮起笑意,她开口,“杨之城,好久不见……啊!”
云媚正说着话,杨之城突然抬起手,他的手中端着一杯酒,整杯酒都泼到了云媚的脸上。
“云媚,你这种人,还有什么资格出现在舞台上?你根本就不配。”
杨之城手中的酒度数不低,酒精进入眼眶里,刺的云媚眼底生疼,她往后退了两步,被上前的宋彻一把扶住身子。
下一瞬,宋彻脸色阴鸷地冲到杨之城面前,抡起拳头就砸在了杨之城的脸上。
“杨之城,你他妈的在老子眼皮底下发什么疯?”
杨之城被打的身子摔在地上,他抬起手,擦了擦唇角的血迹,“宋彻,你还真是一条负责的走狗啊,云媚想做乐队,你们就屁颠颠回去找她。”
“她当初不顾我们死活,义无反顾解散乐队的时候,你不是发疯最厉害吗?现在装什么?”
杨之城眼眶猩红,“你打我我也要说,她云媚就是不配!
她这种人,就该跟烂泥一样,永远出不了头,她能出头,就是乐队中间的祸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