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出发前,初挽略收拾了下,换上了冯鹭希给自己的羊毛衫,外面则是一身蓝色运动服。
她长得纤弱,一看就年纪不大,想庄重也难,干脆穿运动服好了。
这两年女排在国际上屡建奇功,运动服一下子热门起来,学生或者才参加工作的年轻人都爱穿这个。
她又把头发绑了一个马尾,看了看镜子里的自己,虽然瘦了一些,不过其实还可以,看着神清气爽的,眼睛很亮,也很有朝气。
出去的时候,陆建昭正在门口等着她,冷不丁见她出来,倒是眼睛一亮。
初挽之前穿得确实比较土,土得掉渣,就算换上棉猴,也一股子偷穿了大人衣服小孩的傻样。
现在换上了时下常见的蓝色运动服,却把年轻姑娘的身段给衬出来了。
纤细苗条,柔柔弱弱的,梳起来马尾辫,巴掌大的小脸看着竟然格外细致白净,单眼皮也有一种说不出的韵味,倒像是一个朝气蓬勃的高中生。
关键是那双眼睛,亮到仿佛揉进了光。
他怔怔地看了初挽好几眼。
初挽疑惑:“嗯?”
陆建昭轻“咳”
了声,倒是有些不好意思:“走吧。”
当下两个人一起走出胡同,这么走着间,他忍不住再次看了一眼初挽,不由叹息。
心想在乡下长大的初挽,其实就是一个丑小鸭,但是丑小鸭稍微打扮打扮,也许就是白天鹅。
她也不要穿得太花哨,就这么简单清爽满大街都是的运动服,就已经成了诗句里才会有的美好模样。
初挽却没留心陆建昭的心思,只一心想着那老头。
两个人坐着电车,和苏鸿燕汇合,苏鸿燕看到初挽,也是眼睛一亮:“都不像你了,乍一看,倒像是城里姑娘了!”
初挽只是笑了笑。
因为她换一身衣着便另眼相待的欣赏,她并不会在意,这种夸赞或者贬低也不值得她在意。
当下一行三人过去了前门一处大杂院,这院子看起来也曾阔气过,卷棚式的大门,不过现在显然早落魄了,原本敞亮的院子都横七竖八扩建了厨房和小房子,三个人走进去,那过道也就勉强能错身。
院子里跟迷宫一样,又遮着太阳,黑灯瞎火的,苏鸿燕都有些犯嘀咕:“这该不会是黑店吧?”
陆建昭倒是无所谓:“北京大杂院都这样。”
三个人打听了一番,终于打听到那老头家,开门的却是一个年轻人。
那人穿着一件宽松蝙蝠衫毛衣,底下是阔腿裤和大棉拖鞋,不伦不类的,一股子玩世不恭的味儿,一张脸倒是清隽好看,长得也高高瘦瘦,就那么随性地倚靠在门槛上,嘴里叼着一根鸡翅木筷子,一双桃花眼打量着大家伙。
苏鸿燕一见,竟然有些脸红,忙道:“我们是找一位老爷子的,就抽着烟袋子,挺瘦的……”
她形容了一番,这么形容的时候有些后悔,竟然忘了问人家姓什么。
那人听着,有些爱答不理的,从嘴里拿出来筷子,懒懒地道,:“那是我爸,我爸现在不在家,你们有什么事?”
苏鸿燕:“原来你是他儿子,我们是听老爷子说这里有些老玩意儿,想过来看看。”
那人点头,扫了一眼几个人:“进来吧,随便看看。”
一时进去了,却见里面满满当当的,到处都是破烂旧物,缺胳膊短腿的老家具,都摞在那里,甚至一口气摞到屋顶上头。
初挽扫了一眼,倒是认出来这里面有些紫檀木和黄花梨,不过这些一时半会也没人收,回本需要年月,又沉,她当然看不上。
苏鸿燕和陆建昭却已经看得眼花缭乱了,谁想到就在这么一个乌七八糟的大杂院里,竟然别有洞天,藏着这么一个宝贝地方,简直是各样老玩意儿齐全得很。
两个人显然都有些兴奋,东看西看的。
这时候,那店主坐在床边吃着炸酱面,屋子里还有一台自己攒的黑白电视亮着,就那么咔嚓咔嚓带着杂音,播放着霍元甲。
初挽低声提醒:“多看,少碰,要注意保持冷静。”
苏鸿燕和陆建昭对视一眼,都赶紧点头。
两个人多少也听说一些,知道哪怕看中了什么,一定不能露出来,你一旦露出来,人家看你喜欢,就得抬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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