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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从业第二年,有个小明星来找我做法律咨询。
林蔷摘下墨镜,露出脸上青紫的伤。
几个月前她跟朋友一起出去玩,被人下了药。
不仅受到了侵害,还被拍了照片。
那些照片成了她致命的把柄。
她开始被那人拿照片威胁,反复强迫。
不敢报警。
一是她没有留下证据,也担心对方有钱有势,自己扳不倒他,反而丢了谋生的饭碗。
二是因为是艺人,她真的太怕那些照片被曝光了。
女性一旦遭遇这种事,即便身份是受害者,也会受到莫大的伤害。
世俗的眼光是可怕的,旁观者的审视是致命的。
即便事后提起名誉权诉讼,但,行业内的人都清楚,名誉权官司,成也是败,败也是败。
即便得到加害者的道歉,影响也已经造成了。
我们见过好多次,谈过好多次。
林蔷跟我说过一句话。
「你知道吗?人在真的很容易陷入自己的偏执和认知所带来的困境里,想逃,但是自己逃不掉,也找不到一个肯拉自己一把的人。
」
不知道为什么,我在此刻突然想到了原来的方嘉。
我也曾抱着书大骂男渣女贱,可当我真正成为她回头看……
经历那些事后,想真正从偏执与认知带来的困境中出来,谈何容易?
终于,林蔷在我的说服下开始想办法搜集证据。
我们约定,在她22岁生日那天,一起去警察局。
可我没想到的是,我在我们约定去报警的那天,却收到了她跳楼自杀的消息。
死前,她给我发了微信。
【我无法接受这样肮脏的自己。
】
一条鲜活的人命,只换来网上一条罹患抑郁症的热搜。
可,明明不是这样的。
我手里有她给我的一些证据。
虽然知道不妥,却也依旧抱着试一试的心态找上了她的家人。
她的父亲显然是收了钱,要赶我走。
而她的母亲却跟出来,明明还不到50岁的年龄,却满头银发,泪水爬满脸上的沟壑。
说她不想让她女儿枉死。
我跟闻屿商量了自己要做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