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扶晓问:“没丢东西吧。”
“没丢,谢谢你。”
他深深打量着她,眼神中明显的露出惊讶赞赏的味道,“没想到你这么厉害,刚才多亏你,不然我白辛苦半个月。”
扶晓灿然一笑:“不客气。”
季脩筠伸出右手:“你好,我叫季脩筠。”
扶晓急忙伸手握住他的手掌,“你好,我叫扶晓。”
工作关系,他没少和女同志握手,但是从来没有碰见这么热情洋溢的握手,力道大的像个小铁钳,而且持续的时间有点太长,久久不放……
那双水汪汪的大眼睛,直勾勾的望着他,亮的跟两个小灯泡似的。
这小丫头这么看着他是几个意思?
若是以前,季脩筠觉得有可能她是对自己一见钟情。
如今他这模样这打扮,按理说不该被姑娘看上,而且还是个这么漂亮的小姑娘。
扶晓激动万分,心里闪电般的打着小算盘。
这一次好不容易见到他,又好运气帮了他的大忙,无论如何不能再让他给“跑了”
,一定要抓住这个重要线索。
然后顺藤摸瓜,去认识张淑华,再直奔张淑华家,去认识她隔壁的那位费老师,继而死皮赖脸的赖在费老师家里半个月……不辞而别回到了六年后。
热情奔放的想到这儿,忽然发现这个美好的设想不大现实。
初次见面就向他提这些,他估计会把她当成神经病。
她想得出了神,浑然不觉自己还紧紧的握着他的手。
季脩筠垂目看着那一双白嫩嫩热烘烘的小手,和自己黝黑的手掌构成了黑白分明的一个对比。
他不动声色的略微使了点劲,从她掌心里抽出手掌,而后认认真真又看了她几眼,问:“拂晓?你姓什么?”
扶晓此刻心情好的出奇,高高兴兴回答他:“姓扶啊,扶起来的扶。”
季脩筠职业病严重,行文用字素来苛求完美,扶起来这三个字实在是不美,尤其是用在她身上,尤其让人难忍。
他纠正:“扶桑的扶吧。”
“扶桑的扶难道不是扶起来的扶?”
扶晓笑吟吟望着他。
此刻的季脩筠除了皮肤黑一些,瘦一些,容貌和六年后没什么分别,双眉十分神气,眼睛也十分的亮。
六年后的他,仪表非凡,气质风度出众,然而在扶晓的眼中,此时的他却也不差,穿的乱七八糟,黑乎乎的脸上眉眼飞扬,有一股子不羁的野气,有江湖游侠的风采。
总之,看到他,格外的亲切,堪称是“失而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