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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辆奔驰车上先下来一只脚,然后是两只,接着那人倾身步出座舱,却并没有站直,而是回身搭上另一只白生生的小手,扶了里面的人一把,两个人一起站在了车子旁。
饭店门外的灯光其实并不刺目。
因为是明黄色的,又暖又亮,密密地笼下来,照得眼前的一切都十分的光鲜亮丽。
这眼前的两个人也是如此,男的风度翩翩,女的光彩动人,两个人往那里笔直一站,真真是天造地设的一对璧人!
薄言将身子微微往外一侧,不自觉地给他们让出了一条路。
再后来脚已不那么疼了,因为心思恍惚,不知道脑子里究竟都想了些什么,但是乱糟糟的,好像一瞬间转了无数无数个念头,可是仔细回想又什么都记不起来了,不知道自己都想了些什么,只觉得一颗心乱成一团的,倒不觉得时间有多么多么地难熬。
最后还是那个姓杨的大堂经理叫了她一声:“林薄言,你跟我进来一下。”
她那一刻心里一动,并不想跟杨经理进去,可是又不能拒绝,于是和她一起去了后台更衣室。
杨经理看她的眼光有点奇怪,不过却谨慎地没有多说什么,只是递给她一个很漂亮很精致的盒子,说:“拿去快换上吧。”
她并没有动。
这双崭新漂亮的黑色皮鞋,鞋跟很低,是坡状的,鞋尖上的碎钻在灯光底下灼得人眼疼。
这样的一双鞋子,她在这地方打工,恐怕得辛苦一年、两年,或许更久也买不起一双。
但是那又怎么样呢?不过就是一双鞋而已。
第十四章
她并没有要那双鞋,因为心里清楚地知道,再好的东西,如果不是她想要的,也没有过多的价值。
十点半的时候林薄言下班,坐着公车回到学校,在校门口的面馆吃了一碗热气腾腾的馄饨。
馄饨做得很好,皮薄肉多,馅里面还放了一点点的小葱,因为常来所以老板和老板娘都认识她,给她做得那碗份量既足,汤水又多,薄言在汤里面加了满满的一勺辣椒籽,老板娘见了却特地给她拿了碟醋,说是现在这么晚了,吃得太辣只怕对肠胃不好。
薄言心里十分感激。
因为虽然他们都是生意人,可是这份细心和关切却是毋庸置疑的。
所以她吃得很香,很卖力,把满满的一海碗馄饨汤都给喝了,最后吃饱喝足,抹了抹嘴站起来告辞。
夜晚的校园静悄悄的,路灯微弱的光将人的影子拉得老长。
薄言像只蜗牛一样慢吞吞地散着步,一边走一边在心里想,自己也真是自寻烦恼,今天晚上的情形,就算是要吃醋也轮不到她林薄言,人家又不是没有老婆。
但仔细一想仍觉得生气,因为觉得那个人仿佛认定了她是中意他的钱,挽了个如花似玉的大美人出现在她面前,因为担心她吃醋,所以就随意地丢几个钱出来哄一哄,以为她也会笑靥如花喜笑颜开忙不迭地把东西收下。
她偏偏不。
一个人在酒店外面站满六个小时,回到更衣室换了衣服,然后乘了车回到学校,在校园门口找了个熟悉的小餐馆吃饱喝足,然后晃悠悠地散步回到宿舍洗漱,上床,睡觉。
薄言从小就有一个很不好的习惯,睡觉的时候总是喜欢胳膊里面抱着点东西,有时候是一个娃娃,有时候是一本书,有时候是一个枕头,两只白皙的胳膊死死地把东西扣在怀里,仿佛就连睡着了都会担心有人突然抢走它。
不久之后有两个人知道了她的这个毛病,一个人总是给她买各式各样的娃娃或是抱枕,而另一个人选择无时无刻地陪着她。
薄言原本以为自己今夜可能会失眠,谁知竟然一觉闷闷地直睡到第二天上午九点。
睡饱了,人就显得格外精神。
因为周六本没有课,起床后她把昨天换下的脏衣服和床单全都洗了,然后动手打扫宿舍卫生,下午背着书包和蓝天一起去了图书馆自习,吃完晚饭,又和同寝室的几个姐妹跑到篮球场去打篮球。
水平照例很差,她所擅长的永远都是断球而非上篮,跑来跑去,断球的姿势堪称潇洒,可惜只要篮球一旦传到她的手里,你永远也别指望她能偶尔投进去一次。
就是这样的坏运气,蓝天因此没少笑话她,薄言也无所谓,依旧跟着众人满场子地东奔西跑,简直乐此不疲。
让她就这么没心没肺地活着吧。
你看看,生活丝毫没有受到影响。
没有他陆东宁,林薄言既没有被饿死也没有被渴死,以前什么样,现在还是什么样。
他以为自己有几个钱,就能把她当小姐一样挥来喝去了?
不可否认她喜欢他。
在她在学校图书馆见到他第一面的时候。
她在外文借阅室的书架中穿行时不小心碰落了书架上的书,是他俯身帮忙捡起来,一身簇新的黑色西装,白色浅条纹衬衫,银白色的领带,逆着光的样子仿若电影里的慢镜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