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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得一声中气十足的“斯、Lin——”
两人抬头,将将能从棕榈树的叶子后面看到他因宿醉浮肿,比往常更圆一些的脑袋。
接着,他头靠着窗扇,咦了一声,笑道:“斯!
你几时学会的骑车?”
斯言桑唔了一声,被楼顶明晃晃的绿窗玻璃反射的太阳光晃得有些睁不开眼,“最近。”
尼尔道:“你们去南湾的话,请捎带我一程!”
斯言桑眯着眼睛:“我拒绝。”
二楼绿窗玻璃后面的圆脑袋消失了,一分钟后,圆圆的尼尔从门口跑出来。
一见他,斯言桑便上了脚踏车,跌跌撞撞骑出去一小段。
但因骑得太慢,被尼尔抓着车后座拖了回来。
尼尔啧啧两声,“你跑什么?怕我拆穿你不会骑车么!”
斯言桑皱皱眉:“你已经讲出来了。”
楚望颇感新奇,笑问道:“真的么,那么你刚刚怎么不同我讲?”
“骑车么,我认为倒也不会太难。”
他这话讲完,尼尔像是听到什么格外好笑的笑话:“不会太难?那么从前在公学校报名军校学员,周末外出时,是谁永远不肯骑车跟上大部队,总是自己费许多功夫提前乘电车或是步行,难道不是怕骑自行车?”
斯言桑脸色又黑了一阵,冷冷淡淡的说,“突然想要尝试一下。”
三人推着车,并行往前走着。
过了会儿,他又补充道,“某种程度上来说,什么都想要尽力尝试一下。”
作者有话要说:猪队友尼尔的存在,就是为了揭斯同学伤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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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最近1927这一段特别重要,所以斟酌的很仔细,码得格外慢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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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说我话很多……真的么,TT很想多解释一点,因为从评论里发现有许多误解与不解存在,想在作者有话说里作一堂答疑课的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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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陈冠希,我个人对于他,不算得讨厌。
某种程度上来说,还带着一点欣赏。
在之前真真与楚望的对话里,会提及陈冠希这个人,不带有褒贬色彩的。
因为乔琪乔,于我而言不是“单纯是个惹人厌的花花公子”
就能草草概括。
虽然很喜欢哥哥1984版《侬本多情》,但是只要再读到沉香屑,我依旧觉得乔琪乔=陈冠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