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秦朗分开一个礼拜的时候我看到了那张报纸。
很无聊恶俗的XX周末,最适合吃饭或者上厕所的时候随身携带一份阅读。
对於大多数市民来说娱乐版才是最有用的一个版块,大小明星大小名人的绯闻八卦充实了我们空出来的时间精力,我也不免俗。
主角是颇眼熟的一个女人,她的花边新闻都不知道养活了多少个小报记者。
这次传闻说她要结婚了,这个从来把男人玩弄於股掌之间的女人居然会乖乖臣服,而且据说还是两人一见锺情闪电订婚,其中有不少商场囧囧联姻的色彩,我顺著长篇累椟的报道慢慢看下去,边吃著学生餐厅的咖喱鸡饭,估计吃完最後一块鸡的时候刚好看得完。
“男方是美裔华人界内某著名企业家二公子,现年二十四,年轻有为英俊潇洒风liu倜傥……”
眼睛迅速略过无营养描写词汇若干,直接落到这位年少英俊风liu多金的情场大赢家的名字上去。
陆风。
我又看了一遍。
陆,风。
两个字,丝毫无差。
没有什麽真实感,我翻到前面方才忽略的挺大一副关於准新郎准新娘并肩而立的照片。
那个人,他结实了成熟了,脸上的线条已经完全属於一个阅历丰富的男人。
表情还是那样冷傲,不过带著笑。
这个人是陆风。
他要结婚了。
我曾经偷偷摸摸有过的幻想只来得及轻微地“扑”
地一声响。
而从次以後我连最後一点幻想和期盼的权利都没有了。
酒精真的是好东西,入口冷冰冰的,到了胃里却像火烧一样灼热得难受。
我喝得人都糊涂了,老板不让酒保再给我送酒,我抓著空杯子就傻傻地发愣。
我不会哭也不会闹,我什麽也说不出来,我满心的苦,连舌头也是苦的,可是什麽也说不出来。
有人把我打横抱起来,我吃力地用对不上焦距的眼睛辨认他怒气冲冲的脸。
稍微清醒的时候我知道他是秦朗,可很快又迷迷糊糊地混乱了,总觉得是陆风。
我裹著他的外套蜷缩在汽车後座上,没有呕吐。
我的酒品一向很好,我只是闷声不响地缩成一团,全身都发烫,可是又觉得冷。
我哆嗦起来。
“你住哪里?我送你回家……我房子借给朋友开PARTY了,不能带你回去。”
我紧闭著嘴唇和眼睛,听到他叹了口气。
车停了一会儿,又慢慢顺著路继续往前开。
洋急刹车,我整个人从座位上滚下来,狼狈地重重摔在铺了地毯的车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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