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用等我吃饭,晚上有演出。”
“好。”
等沈季屿走了,秦枝才咬着奶茶的吸管重新凑了过来,啧啧感慨:“你俩到底咋回事?谈恋爱了?”
谢清瑰一愣,想也不想地否认:“怎么可能?”
“怎么不可能?刚刚你俩的对话就和老夫老妻似的。”
秦枝嘟囔着:“还问对方什么时候回家吃饭呢。”
说者无意听者有心。
经秦枝这么一说,谢清瑰才蓦然觉得她和沈季屿现在似乎是…太熟稔了。
就算刻意躲避着除了身体以外的更多交流,不断在心里一遍一遍提醒着自己,但似乎‘身体交流’是前提。
有了这个前提,仿佛无论在心里如何强调着该和沈季屿泾渭分明,但也终究是同流合污。
况且,沈季屿根本就是故意的。
故意搬到她对门,故意像是偷腥的猫一样……趁虚而入。
谢清瑰心里像是揣了块大石头,沉重不已。
堂直路附近就一家大型商场,两个人在顶楼随便吃了些东西,趁着下午还有时间,就在服装区逛了起来。
“我那个主管好像有点大病,整天对我挑三拣四的,说上班不允许奇装异服,我哪里奇装异服了?”
秦枝挽着谢清瑰的手,边逛边吐槽着:“我这还得买两套职业装,烦死了。”
谢清瑰笑笑,没搭她的话,眼睛不自觉地看向男装区。
“哟。”
秦枝瞧见,不由得打趣地笑笑:“这就帮着看上衣服了?稀罕劲儿的。”
谢清瑰没解释她压根不是那个意思,只是走进一家男装奢侈品店,拿起一条深蓝色的领带看了看:“这条怎么样,好看么?”
“好看是好看,就是这一条快赶上我们可怜打工人半个月的工资了。”
秦枝啧啧感慨:“怎么?要送沈季屿?”
“是啊,刚刚买车他帮了不少忙的。”
所以买礼物回送,乃是礼数。
虽然,她也不知道沈季屿究竟需不需要她买的这些就是了。
下午,谢清瑰拎着包装奢华的领带盒到了乐团。
一行人在彩排结束后的后台都有柜子换衣服,今天是统一的白西装,谢清瑰换好衣服把及腰的长发高高束起,然后锁了衣柜和乐团其他人到前面调试设备。
空当时,她收到了萧景的信息——
[Jing:到了,正在检票中。
]
谢清瑰下意识看了眼仍旧是黑乎乎一片的观众席。
逛个街都能穿越,人家穿越不是公主就是小姐,偏我穿到一个小农女身上。好不容易带着全家奔小康,却意外救回个跟屁虫,看在你长的不赖的份上先收留一阵子。某男这次我帮了你,你要拿什么来偿还我某...
万历中兴,明朝最后的辉煌。兴,百姓苦,亡,百姓苦。打土豪,分田地,为了过上好日子,穿越者毅然掀起一场浩浩荡荡的土地革命...
本书将在5月8号入v,届时万字更新掉落,希望大家能继续支持笔芯在各个世界当爸爸,爸爸还是你爸爸,儿子女儿该宠还是该教训,由本爸爸说了算1现代白眼狼继子2年代窝里横儿子3被调换人生的女儿待续...
穿越到了地狱的贝尔希,意识到自己成为了一条深渊龙。携带着暴食之加护的他,只能够依靠不断的吃吃吃来变强了。桂花蜜味道的深渊魔虫花生酥味道的蛋壳,还有一只跟着他蹭吃蹭喝的史莱姆故事也将从这里开始。—已有多本完本经验,成绩一般但依旧坚持将故事讲完,人品大概还算可靠。书友群(与残月狂徒大人一起玩)926993534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暴食之龙从地狱位面开始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他是守夜人的最强兵器!叱咤世界的杀神!三年前,一次特殊的任务,他身受重伤,并且丢失了记忆!他遭人所救,为了报恩,他取了恩人的女儿为妻!三年来,他为自己的丈母娘和妻子做牛做马,但是在她们眼里,他依然不如一条狗!终于,他记忆觉醒,王者归来!...
日更,每晚23点前更新季礼不明白为什么会有人喜欢沈言曦,从小哭起来又丑又傻,麻烦闹腾事情多,自己还必须得照顾她沈言曦想不通什么会有人喜欢季礼,嘴带刀片说话把人千刀万剐,自私蛮横,自己还必须得听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