迟信衷心地说道,“再说了,我是来念书的,又不是来炫富的。”
在B市,最不缺的就是有钱有权的二代们。
迟信家里只是个普通的生意人,说到底只能算属于小富,混不进那些红色后代的圈子。
如果说在S市还能在富二代圈子里算半个人物,在B市连半个都排不上。
迟信虽然年纪不大,却已经深知低调的重要性。
毕竟高中的那段糊涂岁月,让他差点吃了大亏。
这次他考回B市,除了想要陪伴刘夏至一起渡过八年的学医生涯,更是想要在这里创出一番自己的事业。
这有这样,才有和家人,和这个世界抗争的筹码。
迟信转过头,看着依然兴奋地来回打量他车子的刘夏至的侧脸。
脑子里冷不丁地飘过一句广告词——
养家的男人真幸福,养家的男人也辛苦!
我辛苦,我自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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迟信开着车,带着刘夏至东绕西绕,来到了一家不起眼的街边小店。
刘夏至下了车,抬头看了看店铺简陋的招牌,回头又看了看迟信一脸神秘的表情,皱着眉头说道,“你也别告诉我,这是隐藏在胡同里的米其林餐厅。”
好么,请客不去大饭店算了,哪怕在百货公司里找个人气扎堆的馆子也行么,结果开了一个小时的车,带他来了个苍蝇馆子。
“迟信……”
他眼珠一转,退了两步,走到迟信身边,低声说道,“你要是买车把钱花光了,就跟我说一声。
我请你上好地方吃去。”
反正我请客你那么多顿早饭了,也不差一顿晚饭。
迟信哭笑不得地伸出手,刚想揉他脑袋呢,想起这家伙之前为了这事儿不知道抗议了多少回了,于是胳膊一个转弯,搂住他的脖子,把他往店里带。
“你小子先别废话,等吃了就知道了。”
等菜上齐了,刘夏至双手扒着简易的三合板餐桌,惊喜地看着迟信,“这是一家本帮馆子?”
迟信往他碗里夹了一块三黄鸡,“你吃吃看,正宗不正宗吧。”
刘夏至将信将疑地把泛着金黄色的鸡块放进酱油里沾了沾,然后送入口中。
“唔……”
他快速地嚼了两口,比出大拇指,“太棒了!”
刚断生的白斩三黄鸡肌肉鲜嫩,难得的是作为蘸酱的酱油也带着丝丝甜味,果然是正宗的S市的本帮味道。
“你再尝尝这些。”
迟信指了指桌子上点的其他菜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