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周广平约好了时间,陆秀开始整理手上的《回魂尸》原稿。
关于原稿来源,她理由都编好了,就说是一个朋友在国外一本杂志上看到的,觉得特别就抄了下来。
周大神总不可能让她把那本杂志拿出来。
当初默写的时候天气冷,加上用的又是陌生的毛笔,每个单词都跟狗爬一样。
拿出那叠压箱底的草稿,陆秀才知道自己的字到底丑到什么程度。
因为天冷,墨汁干得慢,纸上甚至还有不少脏兮兮的手指印,看起来就像是犯罪现场的物证。
当然不可能拿着这样的草稿去交差,为了能够交代得过去,怎么说也得拿钢笔重新誊写一遍。
周大神给的时间太急,陆秀干脆把草稿放在婴儿车里拿到了百乐门,准备趁着唱歌的间隙誊写。
唱了几首歌,回到办公室,她才发现离开了好几天的杜雪怀竟然已经回来了。
更令她惊悚的是,那家伙竟然正拿着她那叠狗爬式的《回魂尸》草稿看得入神。
她这才猛然想起,杜雪怀是个很奇葩的存在,汉字只会写自己的名字,却能流利地读写英文,而且还是一口流利的美式英语。
这一切其实是拜他那个小军阀父亲所赐。
当初他父亲不仅抢了无数本土美女,甚至还色胆包天,抢了一个跟随考古队到中国考察的美国美女。
虽然语言不通,但因为同样不擅长勾心斗角,那位美国美女跟杜雪怀的母亲关系却很好,杜雪怀其实是她们两个人一起带大的。
所以,杜雪怀从小就喊她妈咪。
妈咪为他取名为angelo,一直说他是上帝的奇迹,说因为他的出生,原本活得仿佛行尸走肉般的她才能够活过来。
小小的他阴错阳差之下享受着后世不少家长花费大价钱才能为孩子提供的双语生活环境,自然而然学会了一口流利的英语。
随着年岁渐长,甚至充当起了他母亲跟洋妈咪之间的翻译。
对于杜雪怀来说,那个被他称为妈咪的女人,是这世上除了他的亲生母亲外对他来说最重要的女人。
据说成功在上海滩打下一番基业后,他曾经试图去那个小军阀手里接回妈咪,可惜过去才知道,就在他跟他母亲离开后没多久,她就死了。
传说当初他从父亲那边逃出来的时候,身上只带了一件东西,那就是妈咪的圣经。
虽然他不信上帝,那本圣经却一直陪伴在他的左右。
那个时代的漂亮女洋人到了这边就是肉包子打狗。
像杜雪怀的妈咪这样被人抢去做了小妾的还算是好的。
曾经有位美国来华的富商千金,独自一人出门游玩,家人左等右等也不见她回来,无奈之下只能报了警,可惜,警察根本就没用,家里使出了浑身解数也没能将人找到。
等到有人无意中再见到她的时候,人已经流落到了最末等的妓院,一身的脏病,连精神都已经不太正常。
那个时代的美帝还不是后世随便一个游客失踪都能弄得天翻地覆的世界霸主,世界那么乱,一战二战打得如火如荼,外面每天都在死人,谁有闲工夫管到每一个人?既然你们自己不要命跑去那些乱七八糟的国家,那就只能自求多福了。
要么你背景深厚有通天的关系,要么你运气好,国家刚好需要一个借口向当局施压,以谋求国家利益。
大部分无权无势的屁民只会像杜雪怀的妈咪一样,档案后面被盖上失踪的印章,丢在角落里无人理会。
那位富商千金的家人手眼通天尚且找不回人。
更何况杜雪怀的妈咪那样只买了一张船票就来中国的普通人了。
对于那个女人来说,她在这个世界上唯一存在过的痕迹恐怕就只剩下杜雪怀这个没有血缘关系的儿子了。
感谢她无心插柳的教育,才有了后来杜雪怀纵横上海滩的传奇。
这个时代的上海滩,流行的是为后世提供了无数笑料的洋泾浜英语,一个流氓会一口流利的英语,可以想象得到一般人到底有多震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