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盛赞了白莲花小三的温柔体贴,高贵优雅,那绝世的美貌,那文雅的谈吐,那渊博的学识,林凤麟恨不得把这世上所有美好的形容词都用在她身上,简直把她夸得天上没有,地上难寻。
而以张瑞云为原型的原配,却被污蔑为大字不识,粗鄙又愚昧的乡野村妇,每天只会关心柴米油盐,偶尔甚至还会摆主人的架子欺压下人。
拿簪子刺贴身丫鬟啦,虐打说错了话的仆人啦。
那形象简直比后世小说中的恶毒女配还遭人恨。
虽然这位恶毒的原配最后红杏出墙,跟着奸夫私奔了,但她那帮同样恶毒的家属却并没有因此放过可怜的男主。
不仅污蔑男主害死了原配,原配那邪恶的父亲甚至还动用关系,将男主一家整得欲仙欲死。
这背景,这故事,简直可以写一篇以男主为主角的重生逆袭文。
在这艰难的岁月里,唯一支撑男主坚强生活下去的就只有他跟白莲花那纯洁的爱情。
白莲花可不是陆秀的污蔑,连林大文豪自己都这么觉得。
这是小说里的原句:“你是污浊的水塘之中开出的一朵白莲花,我堕入污泥,只为亲吻你的脚跟。”
也只有他能够写出如此恶心的句子。
见过无耻的人,没见过这么无耻的人。
他竟然自比天上的明月,以明月落在水塘中的倒影暗喻如今糟糕的处境。
明月如果知道自己被这么糟蹋,肯定会气得从此再也不愿出现在天空中!
陆秀原以为做了抛妻弃子这样的事情,他好歹会有一点负罪感,没想到他非但没觉得自己有丝毫内疚,反而觉得自己才是受害者,摆出了一副全天下人都对不起他的架势。
偏偏他文笔太好,又把他自己洗得太白,如果不了解背景,连陆秀都会忍不住同情他。
她已经可以想像得到读者看到这篇小说后的反应了。
简直是可忍孰不可忍!
陆秀深吸了好几口气也无法平静下来,终于还是忍不住铺开纸笔,写了一篇杀气腾腾的檄文,揭露他无耻又伪善的真面目。
挑了一家印象中跟林凤麟不睦的报纸,寄了出去。
感谢她脑残萝莉时期对风流倜傥的林凤麟的迷恋,才能让她到现在还记得那家在所有人都舔跪林大文豪的时候,依旧坚定不移地跟他作对的报纸。
当初她还觉得那家报纸无耻,现在,那家报纸在她眼里简直就是正义的化身。
害怕被林凤麟顺藤摸瓜找到,更害怕再出现不小心被人扒掉马甲那样的事情,她不仅故意写了一个错误的寄信人地址,甚至还改变了自己的笔迹。
确定没人能找到自己后,才放心地把那封信寄了出去。
第40章
随着唱片的再版跟电台的不停点播,那两首歌的影响力渐渐开始扩大。
因为陆秀坚持没有用自己的照片做唱片的封面,不少人开始好奇她这位神秘的原唱者到底长什么样。
得知原唱者在百乐门驻唱,热情的粉丝纷纷蜂拥而至,只为一睹她的真容。
这段时间,百乐门的生意简直好得令人难以置信。
不仅男客盈门,连女客都是纷至沓来。
这个结果令陆秀始料未及,她当初之所以拒绝,不过是因为嫌弃这个时代的照片像素太低,无法百分百还原张瑞云的美貌而已。
当然,就算能她也没这个胆子放出来,要是被张家或者林家的人看到,那可就麻烦了。
粉丝是这世上最可爱的生物,他们一旦喜欢上你,就会觉得你无论做什么都是好的。
同时,他们也是这世上最可怕的存在,会自动把你想象成世间最美好的形象,稍一不符合他们的期待,便会炸毛,甚至粉转黑。
虽然对张瑞云的这张脸很有信心,但面对不停涌来的狂热粉丝,陆秀还是不由自主地紧张了起来。
不仅演唱比以往更加用心,甚至还画了大堆的服装设计图,拜托六叔赶制了一批全新的演出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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