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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数来简直称得上劣迹斑斑,真是不可救药的哥哥,平周再次头痛起来。
然而即便如此,平周却无法否认,自己竟然对这样的兄长抱有好感。
做好饭菜,平周端上桌来。
平周做菜的手艺了得,或许这能算是一件拿手的事吧。
叔侄二人面对面吃起来。
男孩扒拉了几口,就急于下桌。
“从夕,怎么不好好吃,刚刚还吵着饿了呢!”
林平周停下动作说。
“好啰嗦啊大叔,吃那么多干嘛!”
从夕嘟囔道。
“浪费粮食。”
平周气恼却又不好发作。
“我不浪费挨饿的人也吃不到啊,比如说爸爸,他就吃不到嘛!”
“从夕?”
林平周微微一怔。
从夕不以为意的看了林平周一眼:“妈妈不在,爸爸又不会做饭。
何况他那人一写起东西来雷打不动的,肯定要挨饿!”
“啊,我要玩PSP去了,饭挺好吃的大叔,我实在吃不下了。
你进门时我骗你啦,我把你前天买的太妃糖都吃光了!”
从夕说完就跑了。
绝对是遗传,遗传的恶劣个性!
平周在心里绝望的叫道。
第三章
穿着黑色的呢料大衣,脖子上缠着厚厚的米色围巾,乌黑的头发有些凌乱却显得别具风情。
如此打扮一番,林清明搭公车来到后海。
房子车子被老婆要走的时候,林清明几乎没什么感觉。
对于有些事情他过于关注,而其他的事情便往往心不在焉。
只是在挤公车的时候,他才感到没车真是不方便。
一路上碰上好几个目光,可惜都是女人,林清明苦笑,特地打扮成这样可不是为了讨女人喜欢。
都市繁华与否,夜晚往往比白天看得清楚。
后海一如既往的灯红酒绿,沿湖分布的大大小小的酒吧组成了五光十色的灯光拼图。
林清明一个人沿着岸边慢慢的走,风从湖面吹来不时掀起他围巾的下摆。
走到灯火最盛的地方,酒吧拉客的伙计们便一个赶一个热热闹闹的推荐起来。
清明脸上带着抱歉的笑容径自走进熟悉的那间酒吧。
林清明在酒吧最里面的座位上坐下,这里早已坐了一个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