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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厉仁远的原因,又有厉温瑜多次驳去晟国公的好意,在施仲谋的心目中厉温瑜已经被打上了不好相与的印象,早就起了杀心。
当施仲谋被赶出了厉家府邸,施仲谋更是坚定了这份心思。
后来的事情,厉景琛已经知晓的差不多了,晋王贪功,却指挥失败,施仲谋给晋王出了主意,让你嫁祸给厉温瑜,厉温瑜不服,便杀了他。
吴兴德始终注意着厉景琛的表情,只是厉景琛始终一脸平静,平静得让人害怕。
“……少爷”
吴兴德迟疑的开口,却不知道接下来应该说些什么。
厉景琛长叹,将供词叠好收进怀里,“兴德叔,到地方了再喊我,我靠一会儿。”
吴兴德看着这样的厉景琛莫名的想到沧桑二字,心头一酸,眼睛发涩,侧过头嗡声嗡气的应了,“好的,少爷。”
厉景琛抱着双臂靠在车上,缩在车厢一角,歪着脖子,显得有些脆弱,迷离的光线打在他的身上又让他显得不真实。
车轮碾过一块石头,颠簸了一下,车帘噼里啪啦的一阵晃动,车厢一角的冰盆也跳了两下,后车辆回归平稳,就这么一下的功夫,原本凝结在车厢内的萧瑟感顿时消失不见,抱着双臂靠在车厢一角的厉景琛也变得坚强,全然不见脆弱,因车帘掀开光线直直的照在他的身上,给他加上了一层绒绒的光边,精致到美丽的少年越加的好看了。
就像是车厢内的变化,厉景琛本来乱杂一片的心也回归了平静,心田中生出了一片草原,有成群的牛羊悠闲自在的吃草,一匹骏马由远及近的奔驰而来,马上的人形影模糊,定睛细看的时候,厉景琛被吴兴德摇醒了。
就路上那么一会会的功夫,厉景琛竟然睡着了,还做了个短暂的梦,梦中的广袤草原让他豁然开朗。
“少爷,地方到了,先换身衣服吧,还有地上有些脏乱。”
吴兴德掀开车帘一角看了看,车外并没有人,但他知晓有很多眼睛躲在窗后门后窥看着他们。
他们用的马车是一辆简单的青帷马车,看着还有些简陋,无任何象征身份的东西,十分的普通。
厉景琛依言换了一身衣服,青灰色短打,料子是粗麻的,穿在身上有些略微的膈,但做工上很是用心,厉景琛一看就知晓是摸摸李氏的手艺,他身上的衣服很多都是出自于李氏之手。
他们所到的地方是位于京城西侧、也就是白河西侧的东兴坊内的帽儿胡同,京城西侧云集着平民百姓、商贾等,帽儿胡同一带更是被认为是贫民窟般的存在,其内三教九流、鱼龙混杂,每天都有人悄然的出现也有人无声无息的消失。
这是京城最混乱的地方,却也是罪无可奈何的地方,全都抓进去吃牢房衙门里头也没有这么大的班房啊,更何况也不是这么好抓的。
梁大就住在此地,抓了施仲谋后没有更加安全可靠的地方,就将他抓到了这里。
两三间低矮的房子前面围出一个不大的院子,看起来破百却打理的十分的干净,家里头应该有一个勤劳的女主人。
厉景琛很快就换了衣裳出来,站在破落的帽儿胡同内,他显得有些格格不入,厉景琛身上有着浑然天成的优雅雍容,而这帽儿胡同内都是些社会上最底层的人,只有被生活一层又一层刻下的艰辛和操劳。
厉景琛的出现就像是一群鸭子里头出现了一只优雅的白天鹅,不引人注意才怪,吴兴德也发现了这一点连忙让厉景琛进去,而他自己站在院门口逡巡着四周,历血的肃杀目光让人胆寒,将所有不怀好意的目光都瞪了回去。
院子内,梁大早早的就等在了外头,看到厉景琛进来了就迎了上来,吴兴德恰在此时进来连忙介绍,“少爷,这就是梁大。”
和厉景琛的想象不同,梁大并不是高壮的草莽大汗,看着也就是普通人的模样,三十岁上下,国字脸、普通的相貌,麦色皮肤,因为天气热,上身只是穿着一件褂子,褂子敞着可以看到内里紧实的肌理,也可以看到那些随时间的流逝也无法抹去的深刻伤痕。
三个洞状伤疤,还有一条半臂长的狰狞伤口在胸膛上清晰可见,可以想见这条伤口在刚刚诞生之初是多么的狰狞。
浓黑的眉毛下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透着一股子凛然正气的味道。
厉景琛初步判断,这是一个有血性的汉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