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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羡云愣了愣,尴尬的用手抵了抵唇,转身想走,方亦白听见动静终于离开沈墨的唇,转头看见了他,也知道耽搁不得了,将扣在沈墨腰上的手依依不舍的放开,起身嘱咐了下人几句要照看好沈墨。
当然,也想叮嘱沈墨几句的,让他别跑太远,让他早些回府。
可沈墨却早在他跟下人说话的时候,已经坐在桌边淡定的喝粥去了,看都没看他一眼。
“阿墨!”
方亦白不喜欢这样被他忽视,要有整整一天的时间不能见面,整整一天啊!
他就没有丝毫的不舍吗???方亦白越想越憋屈,越想越觉得难受。
沈墨被他一惊一乍喊得手里的勺子都掉回了碗里,看他还在磨蹭,不由十分无语的道:“喊我干吗?你怎么还不走?再耽误下去,你索性别参加婚宴,参加人家孩子的满月酒好了。”
方亦白被他没心没肺的一番话堵得愈发生气,又见他果真是没有一点的不舍和留恋,气呼呼的拂袖离开了。
到了马车上,方知雪已经在里面了,她见方亦白眼角鼻尖都是红红的,满脸不高兴的找了位置坐下就双眼发直不啃声了,于是眼神询问的看向紧随而上的方羡云。
方羡云也没多说,只是微微侧脸示意府内的方向,方知雪顿时几分了然。
杨氏一到这种时候就称病不出,易嘉言鼻子朝天谁也不搭理,而新进门的这个也不似表面那般的温顺。
都是不省心的。
方知雪跟方羡云百般不是滋味的又对视一眼,一时间竟然说不出谁比谁心里苦。
也正是因为他们兄妹受了感情之苦楚,所以对这个方亦白这个弟弟,他们两个几乎是心照不宣的不去插手管他感情的事情,纵然他爱上的是个来历不清不楚的男人。
再者,他们兄妹姐弟三人如出一辙的固执,就算管了,也没谁会听。
沈墨等他们走了,就飞快跑去跟易嘉言碰头了,方亦白吩咐了几个下人跟着沈墨,沈墨不太喜欢身后跟着小尾巴,很是烦恼,亏了易嘉言经验丰富,带着他这里那里晃了几圈,人就全部甩干净了。
沈墨对他佩服的五体投地,果真是术业有专攻啊!
沈墨跟易嘉言算是混的很熟了,知道他看起来秀秀气气像个书生模样,其实根本不是个循规蹈矩的,两人都诡异的有种臭味相投的合拍感。
所以在沈墨在他面前没有特别刻意的去注重自己的言行举止。
两人先是结伴去茶馆里听戏,喝茶嗑瓜子,嗑的嘴巴都上火了,之后又去歌舞坊看歌舞,那些舞女们穿得各个都很省布料,如果沈墨不是喜欢男人的话,恐怕早就眼睛都看直了。
而带他去的易嘉言却似乎也没得什么趣味,百无聊赖的说了句:“庸脂俗粉。”
便提前离场了。
差不多到了吃饭的时辰,易嘉言又带沈墨去酒楼里定了个包厢大吃了一顿,沈墨见他掩饰不住神情郁郁的,于是主动陪他喝了两杯,喝得半醉不醉的两人就直挺挺的往床上一躺,一滩泥似的软在那儿了。
沈墨眼睛半睁半闭,正神思迷迷蒙蒙的吐着酒气,易嘉言突然扭动了一下身体,醉醺醺的转过头来,大着舌头对沈墨道:“阿,阿墨,你,你是真心喜欢亦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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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吧我也不知道一篇古耽狗血生子文当我当初为什么取个文名跟正经修仙文似的……总之套路其实跟这篇有一些些的类似(我就热衷于这种小受逃走小攻黑化什么的狗血的俗梗怎么都不腻没办法算是自给自足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文案:这个世界,有三种人——男人,女人,双人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