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上,他的身体还是好热!
他的理智也有点昏沉沉的!
刚刚看见她娇羞的模样,刹那间他好想就这样抱住她——把她抱得紧紧的,但他不敢,深怕自己会吓到她。
他又深深的呼吸了一口气,在心中告诉自己,不行!他必须维持住理智。
他摇了摇头,跨上脚踏车,再一次迎着风骑上回教堂的路。
此时,拂面的晚风总算稍稍的凉却了他胸中的热火,他开始在心里不自觉的对神祷告——
哦!神哪!求祢帮助我,不要让我失去理智……
※※※※※※
五十年一次的庙会大祭典——建醮,终于轮到小镇了。
这使得原本淳朴且安宁的小镇开始沸腾了起来,整个小镇顿时陷入一片繁忙的气氛中。
家家户户都要请客,大办流水席。
喜庆的气氛弥漫了整个小镇,镇民们互相来往、邀约拜访,每个人的脸上都笑咪咪的,彷佛融入在一片喧哗的热闹中。
既然建醮,当然就会有醮王——
所谓的醮王,就是由镇上几个有名望、有地位的人抽签,抽中的人就代表神明指定他有这个福气作醮主,负责这次所有建醮的开销。
而顺仔的父亲正是今年的醮主,因此,由他登上道僧祈鬼神的高坛,为全镇祈福上香。
只见几丈高的醮牌彩楼上张灯结彩,环着道路绵延下去,非常壮观丽。
到了晚上,所有的灯,大大小小的全都亮了起来,映照得一片灯火辉煌,把整个夜空点缀得像是明亮的白天似的。
“顺仔,把这礼物送到李伯他们家,顺便请芫芫过来吃拜拜。”
顺仔的父亲皱起双层,拍着顺仔的肩膀。
“年轻人,不要都不行动,人家是女孩子,会歹势……你要主动去约她。”
顺仔歪斜了一边的嘴角笑了笑,随即向一个正在招呼客人的男人喊道:“喂——阿同!”
阿同回过头,看见是顺仔在叫他,连忙回应,“ㄟ!虾米代志?”
“走啦!”
顺仔不耐烦的招了招手,示意他跟他一起离开。
“走?要去哪里?我这里还在忙……”
话虽这么说,但阿同还是不敢怠慢顺仔的吩咐,一边说着,人已经从一桌酒席中站起来。
顺仔走近他,扯着他的衣袖,“走啦!
别贪吃了,办完事回来还是可以继续……”
他还没说完,阿同又贪杯的回头去喝了一杯酒。
顺仔看得更不耐烦了,他打了阿同的头一下,“还吃?走啦!”
说完,也不管阿同有没有跟上,自己转身便走。
阿同不敢再逗留在原地,赶紧急急的跟上顺仔的脚步,但嘴巴还是忍不住小小的怨叹一下,“啧!有钱人家的儿子就是这样,真是不知……”
但怨叹归怨叹,他还是不敢大声的说出来,只敢小小声的说给自己听。
因为,在镇上,谁也没有那个胆子敢去惹火顺仔!
要嘛就是避他远一点,要嘛就是巴结他一点——尤其是那些想从他身上捞些好处的人,当然对他言听计从。
“怎样?”
阿同贼贼的笑看着他,“什么时候娶芫芫回家?”
听到这里,顺仔恨恨的吐了一口口水到地上,国台语交杂的埋怨道:“别搁讲啊!我听人讲……那个教堂里的什么牟牧师正在追求芫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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