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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本多晴不在他们之列。
何夕是主唱,洛洛是贝斯手,老兵是键盘手,还有个鼓手。
不过那个鼓手跟老兵合不来,俩人三天两头的吵,那个鼓手吵不过毒舌的老兵,于是自动退出。
多晴是在一次系晚会上打架子鼓被何夕发现的。
她跟其他女孩子不一样,那些女生们都打扮得花枝招展,每天谈论的都是化妆品和漂亮衣服,要么就是男朋友。
她留着碎碎的短发,额前经常有一小撮不听话的头发骄傲地翘着,又黑又大的眼睛看人时从不知躲闪,愣愣的,永远像只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幼兽一般无畏纯真。
多晴永远都记得,何夕学长站在女生宿舍楼下跟她说:“纪多晴,我们乐队缺个鼓手,你愿意加入我们吗?”
她不知道她行不行,可是她愿意。
因为学长的声音很柔软。
记忆里的棉花糖的味道。
也像那天梧桐树下吹过的微风。
那是春天的风,令人心驰神往。
“我愿意啊。”
她说。
那一瞬间多晴想起电视里播出的婚礼场面,在牧师面前,流着幸福的眼泪,许诺着一生的誓言。
她那么想着,伸出右手。
这是个意义不明的动作,等多晴回过神,何夕已经握住她那只手,露出唇边尖尖的虎牙。
那是一年多前的事了,她念大二,何夕念大三。
她知道自己喜欢上何夕了,如此简单,只因为他的声音很温柔,简单得令她绝望。
或许她果真是多情的,甚至轻浮,否则为何那么容易就一见钟情。
她原本觉得爱情小说里的情节不过是作家们一厢情愿的杜撰。
“多晴!
现在不是退缩的时候,现在何夕学长正变身为狮子怪兽,可别影响了夜场的演出质量啊,我正等着钱给我女朋友买生日礼物呢。”
洛洛双手合十,“拜托了,多晴,看在我下午替你挨骂的份儿上。”
多晴皮糙肉厚,何夕只会凶巴巴地一顿吼,像关在铁笼里的狮子,看着吓人,倒也没什么杀伤力。
她进了酒吧后面的小化妆间,何夕正在画烟熏眼妆,老兵在一旁跟朋友煲电话粥。
看见多晴进来,挠着脑袋很苦恼的样子,他忙走出化妆间,把战场留给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