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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桦过来帮忙沏茶,闻言心里愣了愣,溜了眼正伸手去摸旺财狗头的小姑娘,心道还以为是看上了自家老板来的,没想到是看上旺财了,可是老板那张脸明显更有吸引力啊。
别是小姑娘年纪小,还没开窍罢。
她以为的小姑娘叶佳妤其实已经二十七“高龄”
了,只是脸有些圆,个子也不很高,笑起来还有些莫名的稚气,所以才看着显小。
她从小就生活优渥,多得母亲管教,才没有养成骄娇二气,此时她正推着纸盒让给莫桦,“嗯……你吃,味道不错的。”
她不知怎么称呼人家,于是语气含糊,莫桦忙自我介绍道:“我叫莫桦,莫高窟的莫,桦树的桦。”
“那我叫你小莫?我叫叶佳妤,佳丽的佳,女字边的妤。”
叶佳妤歪着头对她笑,没注意到沈砚行看了她一眼。
莫桦点点头,伸手拈了块定胜糕,一面细嚼慢咽,一面听自家老板给小姑娘说自己今天新得的一件意外之喜。
“这是木鞘包银饰餐具筒,清代的,几百年了,是蒙古人随身带的东西,有小刀,用来割肉的,说明生活很好,还有一副银头象牙的筷子,看来持有刀的使用者还是很讲究的。”
沈砚行吃了块点心又喝了杯茶,摆弄着跟前的一个圆筒。
叶佳妤凑近了点看,见筒的外面包裹着雕刻了一只鹰的银片,虽然已经时代久远,但清洗过后还是闪着银光,乌木的筒身包浆匀亮,忍不住叹了句:“真好看。”
沈砚行眯眼一笑,神色见有几分自得,“我在旧货摊子淘的,他们以为这是不值钱的,就要了我三百块。”
叶佳妤抿唇笑着说了句运气真好,到底对这些东西也没太大兴致,转头用湿巾擦了手就开始拿定胜糕喂旺财去了。
沈砚行笑着抿了口茶汤,目光滑过开心得直蹭人家大腿的傻狗,心里道了句,嗐,真是不识货。
第12章
十二月中旬,新一轮冷空气来势汹汹,h城这一年的第一场雪姗姗来迟。
沈砚行决定在年前带着穆牧出最后一次远门,去西北的农村逛一圈,既是去碰运气,也是去散心。
他不是那种静不下心坐不住的人,但这座城就这么大,他难免会有时觉得被束缚。
“莫桦,营业时间自定,但天黑之前一定要回去,若是想休息也行,要是有买卖你就让他等我回来再说。”
沈砚行叮嘱莫桦,他倒是不怕里头的东西丢了,却怕莫桦一个女孩子被人盯上。
不过好歹还有旺财在,往常他和穆牧出远门,莫桦和旺财同进同出,等闲不会有人靠近。
“老板您放心罢,旺财警惕性很高的。”
莫桦笑道,又问他,“您什么时候回来?”
沈砚行低头沉吟半晌,又屈指算了算日子,道:“圣诞节前后罢。”
出行的事就这样定了下来,仿佛是说走就走,第二天叶佳妤去延和居看旺财时,已经见不到沈砚行人了。
但她也不在意,本来也不是为了他才来的,他不在她还觉得自在些,毕竟莫桦可是比他好相处得多了。
每次过来她也不好意思蹭人家茶水,总会带点小零嘴,像是鲍师父家的肉松小贝和延德楼的糖果,甚至是壹心记的葱油鸡她都带过。
来得次数多了,女孩子之间又有许多话题可聊,大到梦想和人生,小到选秀节目你喜欢哪个,就着下午茶的余味,自然就越来越熟络了。
等到沈砚行月底回来时,她们已经熟到到了可以约着一起吃晚饭的程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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