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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意外的是,布晓霜对时承运的观感好了不少,大有引为知己之势。
这日,终于将叛军主力困于岐山下方圆不足五里的小寨,大局已定,布晓霜便请时侍郎饮酒观战。
官军正在对叛军残部喊话招降,布晓霜听得津津有味,时承运却有些心不在焉,他一口一口抿着酒,眼睛却时不时瞄向一旁站得笔直目视前方的小笔。
这家伙真以为自己当兵了……似乎长高了……跟着那个连白瞎捣鼓,好像也壮实了些。
脸色也不错,透着红润,就是眼神都灵动起来,这么长时间,都没发过病。
很好啊。
只不过,这些变化却是因为连白,而不是他时叶。
要不是布晓霜早就认下连白是他的人,他真怀疑那个姓连的对小笔……
可最让他不安的还是小笔,小笔是爱热闹的,少时人缘便好,坊间多得是朋友,一同斗蛐蛐、看戏、喝酒、耍闹,勾肩搭背肢体相接,他都见过,可从未在意过。
因为,他是小笔独一无二的小叶子,最最亲的人,他和小笔之间根本容不下任何别的人。
可连白……连白很不同。
小笔同他在一起练功、咬耳朵说话都自在得很,说不出的轻松快活,那种笑容是出自真心,没有峭山关养成的轻浮娇媚,没有畏缩讨好,竟似乎回到了过往。
也正因此他这两个月都没发病,身体也大好。
他只能让连白和他一起,他得忍下,可是很辛苦。
男人格外焦躁,他喝着酒,故意清了清嗓子,咳了几声,眼睛看着小笔──还好,他的小笔立刻回过头瞧他,虽没说话,脸上还是关切的。
「大人,少喝些。
」
时承运放下酒杯,暗自咬牙,身边这个布晓霜真真是讨厌,若在帐内,便可抱着小笔亲近一番,其实他并不在意别人瞧着,是小笔格外在意,他要同别人一般无二。
正这时,连白挽着袖子,气喘吁吁从阵前跑回来,细看下,这个男人还算标致,眉目间确有点风情。
「嘿,奉笔,咱们也去吧,好玩儿,畅快呢!
」他可是毫不在意旁人在场,拿了布晓霜的酒杯就喝了一大口:「走啊,小笔,你肯定喜欢!
」擦着嘴就去扯小笔。
小笔早就心痒痒了,看他们在下面叫喊,这可是他的拿手好戏,而且叛军中不少都是岭南人,是他同乡,说起家乡话,可不是更有效么?于是他巴巴地看向时承运。
男人能怎么,看着那双求恳的眸子,头只好点下去。
「走吧,走吧!
」连白立即拉着兴奋的小笔冲向阵前。
「侍郎,我们也去瞧瞧热闹!
」布晓霜也来了兴致。
时承运和他一起到了叛军小寨前,就看着小笔手舞足蹈,操着岭南方言,叽哩呱啦大喊,什么快投降吧,这里有漂亮的小娘,有好喝的酒,有大鱼大肉伺候,时侍郎英明,布将军神武……又装了哭音,扮老声调喊,二狗子,我是你爹啊,朝廷不怪你们……
喊话层出不穷,喊了小半个时辰都没重复,其它兵士还真没他这等本事,都给他当下手应和着,小笔更是精神百倍,越战越勇。
对面小寨里的叛军们被困多日,听到乡音,也不由得从小寨墙里探出头来。
声音都喊哑了,时承运微皱眉,看看天色,命道:「今天到此为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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