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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沈雪很清楚,司徒行是酒后吐真言的典犯。
这个男人,平日里一向隐藏的很好。
一旦喝醉了,就会现出如小孩子一样的萌态,有问必答,从不说谎。
坐在他身侧,任他把自己的手臂当枕头,沈雪只是侧脸注视着沉睡的男人,静静地看着他。
男人的侧脸在大红的床单上,显得格外地莹润。
那是一张很精致的脸,桃花眼眼角微扬,既然是这样睡着,依旧帅气迷人。
帮他轻轻地拨拨额侧的短发,沈雪侧过身子,轻轻地吻了吻他的侧脸。
“老公……我很开心,把那一次留给了你!”
虽然开始时,只是一次意外,但是……她收获的却是一次真真正正地爱情。
人家都说傻人有傻福,沈雪觉得,自己肯定就是那个有傻福的傻人,才能捡到这么一个好老公。
在她的左手无名指上,套着一枚钻戒。
那是他们领证的那天,司徒行送给他的,是她在商场里挑得钻最大,造型最俗的一个。
当时是因为以为他要送给别人,她才故意挑这种土豪式的戒指。
哪想到,后来这枚戒指最后会戴上她的手指。
如果真正让她挑婚戒,她肯定不会挑这样的款式,会选更精致、更创意、更特别的。
“虽然俗了点,不过……”
沈雪抬起右手手掌,注视着指上的戒指,轻扬唇角,“还是挺好看的吗?!”
也许这就像是她和司徒行的爱情。
没有太多浪漫,从最开始,他们一起过得就是柴米油盐的日子……
可以煮两袋方袋面就是一顿宵夜,也可以一起去坐在路边小店里撸串喝啤酒,用最俗的戒指来约定爱情,用最土豪的方式来让所有人见证幸福……
没有楚笑晨与洛峻那样的惊心动魄荡气回肠,也不像郑雨泽和官琳那样文艺纠结……
可是谁又说得好呢?
这世间的爱情,原本就有千百种样子。
就像她们家老公说的,婚是自己的,幸福不幸福从来不需要别人评说。
她坚信。
那个可以陪着她吃方便面吃路边小店羊肉串的男人……
那个会为了捡一枚戒指跳到下水沟里弄得满身臭泥的男人……
一定会和她一起走下去,就像她的父亲和母亲一样,也许会磕磕碰碰,也许会拌嘴吵架……却始终谁也离不开谁!
这才是……属于她的幸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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