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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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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审着他,对比着罗切斯特的相貌,想寻出一星半点的相似:罗切斯特应该是四方脸,花岗岩雕刻的五官,眼睛又黑又大。

面前的先生脸部线条要清圆柔和些,细看的话,下巴中央似有一道浅沟,将其一分为二,像余光中那首诗,一边是大陆,一边是台湾。

眼睛也不大,眼梢略向外挑,瞳孔是褐色的,这种眼睛不笑的时候产生不了任何温柔的联想,但是笑起来,估计会比较羞涩。

罗切斯特个子中等,胸膛很宽,我面前的先生高高瘦瘦,豆芽菜一根,有点营养不良。

总之,除了同样的其貌不扬外,这不速之客与我心中的罗切斯特毫无相像之处。

我酝酿了一下午的浪漫情怀宣告破产。

“恩,他是,恩……”

妈妈介绍他时居然有些吃力,踌躇一阵后,方说:“陈勉。”

“晨勉哥哥。”

我自以为是叫道,又补充,“我叫锦年,妈妈说是‘锦瑟年华谁与度’的意思,周邦彦的词,你听说过吗?你叫晨勉,是不是就是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的意思?”

“耳东陈。”

妈妈对我的罗嗦狠狠剜了眼。

我赶忙闭嘴,一低头,注意到豆芽菜球鞋破了。

想里面一定汪了一团不太好受的冷水,连忙弓身去鞋柜掏爸爸以前穿的拖鞋,放到他脚前。

那脚局促了下,后退一步,有一块泥啪嗒从鞋面掉到地板上。

他慌忙弯腰去拣,我一脚踢掉,说我家反正很脏的,我妈妈巨懒无比,你先换鞋。

他犹豫片刻,即脱下那双烂鞋,露出的脚趾已被水浸白了,他套进拖鞋时,呼了口气,侧过头,与我目光碰上,彼此笑了下。

那一瞬,我们仿佛拥有了某种默契。

妈妈烧了水,找了爸爸的旧衣服,让他去洗澡。

他嗫嚅着,“不用,我,我这就要走。”

妈妈眉眼似乎很矛盾,蓦了发狠,“你去哪里?你还有家吗?”

他目光茫茫,踌躇了下。

这一停顿就没走成。

他半夜发烧了,又倔强不肯支声,等妈妈早上发现的时候,他已经陷入昏迷。

那个冬天,我一直在医院陪护他。

关于这个意外来客的身世,我只知道是妈妈一个朋友的孩子,那个朋友所在的市遭遇了百年难遇的大水灾,灾后,家园毁灭,妈妈朋友感染了重病,不久辞世,临走前,托妈妈帮他的孩子找一份能够自立的工作。

妈妈最终给他在郊外找到一份工作。

那个时候,我跟陈勉已经相当要好了。

他每周三次骑车送我去老师家学琴,两个小时后接我回,如果天气许可,我们都要去崇安寺溜达玩。

那是个小吃云集的地方,还有许多游街艺人玩杂耍,闹哄哄乱腾腾一片,充满着俗世的快乐。

人间的烟火终于盖过寺里的香火,和尚被吓跑,庙就成了空庙,成为孩子们藏猫猫,仇人决斗、恋人偷情的绝佳地方。

陈勉和我有时会歇了车溜达进去探险,绝大多数时间只是把自行车踩得飞快,把行人吓得鸡飞狗跳。

我跟陈勉在一起有一种释放的快乐。

所以当听说他要宿在厂里,周末都要轮班时,我气咻咻地责问妈妈干吗要安排到乡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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