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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带刺的玫瑰(第2页)

“一入江湖似海深,躲不了。”

棍儿茫然地点点头。

子夜,陈三爷睡下了,突然听到开门声,起身撩起帘子一看,棍儿溜走了。

陈三爷大失所望,他一直对棍儿寄予厚望,感觉这个小子还没坏到芯儿里,通俗讲,就是还有救,他不同于街头其他“佛爷”

,他自律性强,很有孝心,对父母特好,对妹妹也很好,一直想让家人过上好日子。

一条江湖铁律:对家人不好的人,他的所有肝胆相照、义薄云天,都是假的。

现在棍儿却跑了,山雨欲来,自己只是稍微提醒了一下,棍儿就背信弃义,世道不堪,人心叵测啊。

五更天,门咯吱又一声响,陈三爷并没睡实,骨碌一下爬起来。

竟然是棍儿回来了,悄悄走到陈三爷床前,将一个物件递给陈三爷。

陈三爷黑灯瞎火地一模,吓了一跳:“哪儿来的?”

棍儿挠了挠头皮,不好意思地一笑:“早年偷的。

给水爷防身。”

是一把枪,洋枪,美利坚制造的左轮。

棍儿补充道:“我刚才又去了马场旁的鬼市,买了几十子弹。”

说着,从怀中掏出一个布兜,递给陈三爷。

陈三爷一惊:“子弹比枪贵,你哪来这么多钱?”

棍儿一笑:“前天您给的一百块大洋,我没花,存我父母那里了,我父母更不敢花,刚回家我就拿了出来,买了子弹。”

陈三爷感激地看着棍儿,深深点头。

都说民国时期枪支泛滥,其实远非如此,枪不是谁都能买得起的,尤其是洋枪,进口量小,高级军官才会配手枪,一般军警就是毛瑟步枪。

乡下更是见不到洋枪,地主老财为了看家护院会在家里藏一把“沙喷子”

,至多是弄一把清制“仿毛瑟步枪”

天津乃至整个直隶,最早倒卖洋枪的是康小八,他从码头通过各种手段弄来世界各地的洋枪,在黑市上以昂贵的价钱卖出去。

通常情况下,枪比子弹贵,但黑市不一样,子弹比枪贵,十颗子弹能换一把枪。

因为如果没了子弹,枪就是生铁块子,没毛用,走私过来的子弹,型号不全,能匹配上那是万幸,故而非常贵。

尤其是急用,黑市上的枪火贩子更会坐地起价,棍儿花了一百块大洋,买了几十子弹,这是天价。

自此,棍儿走入了陈三爷的内心。

但陈三爷也明白,单凭这把枪,走不出天津卫,现在天期限已到,自己一颗大洋也没奉上,蕉老二会怎么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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赌技再高,脑子不行,也是白搭。

被人偷鸡,恰恰说明脑子不够用。

蕉爷还会信任自己吗?

大流杂技团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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