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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他必须忍受林漠对他有些过分的亲昵。
不过,前提是得在自己小命无碍的情况下,亲嘴什么的,还是坚决拒绝吧,可别把人家毒液吞了。
这头野猪看起来已经成年,猪腿很长,但没多少肉,不过也够他吃几天了。
季阳后知后觉的发亏大发了,如果卖的话,一头成年野猪怎么也能卖到两千多呢,就换几套衣服和调料,越想越肉疼。
麟墨还顺了把刀切肉,是把很厚重的砍刀,一般用力坎柴和砍骨头用的,季阳觉得麟墨估计是看不起轻薄的菜刀,不过也好,砍刀也能切菜,还能用到别的地方。
现在盐够用了,季阳就把猪腿肉切了下来,用盐腌制了起来,挂在荫凉处,将没剩多少肉的猪腿烤了吃了。
季阳费了不少时间才喂饱自己,刚吃饱,麟墨就回来了。
☆、话梅很好吃
季阳看着麟墨带回来的两套新衣服,心里欢喜,恨不得立马穿上。
多少年没穿过新衣服了?他已经记不清了,在养父母家十几年,买的新衣服屈指可数。
季阳把衣服放在鼻下嗅了嗅,新衣服的味道真好闻啊。
季阳迫不及待地把衣服拿到河边去清洗,就在这时,麟墨就回来了。
“嘶嘶~”
蛇吐信子的声音在身后响起,季阳回头,脸上还带着欣喜的笑意。
“林漠,你回来啦,顺利吗?”
“嗯,没遇见人。
你已经吃了?”
麟墨几大步走过来,俯低身体在季阳背上嗅了嗅,突然把季阳衣服下摆拉了起来。
天已经开始热了,季阳的上身被棉绒T恤捂出了层薄汗,衣服突然被拉起来,季阳顿时凉爽,皮肤却起了一层鸡皮疙瘩。
“你做什么?”
季阳把湿衣服提出水面,为了不拉扯到血痂,他尽量挺直着腰。
季阳的背不像脸那般黝黑,因为山上寒冷,做农活都穿着厚衣服,身体没晒过太阳,非常白皙。
只是,背部横陈着两处突兀的黑红的血痂,生生破坏了这份美感。
血痂一处在后背心,有掌心大小,另一处在腰部和臀部之间,足有十几厘米长。
黑红的血痂,映衬得背部越发的白了。
此时,硬梆梆的血痂裂了好几段,鲜红的血滴顺着皮肤蜿蜒淌下,红得触目惊心。
麟墨的心脏猛的一揪,就着季阳蹲着的姿势,把他抱了起来,大步往草木搭建的屋子里走:“伤口裂开了,我帮你上药。”
季阳把手里的湿衣服丢在了草地上,沾着水的手扶着麟墨的肩膀,不介意的道:“不用了,都快好了,用不用都一样,别浪费药粉了。”
麟墨放在屋子的草堆上,顺手就拿出了枯草里面用树叶包着的药粉包,不容反对地道:“别乱动。
做不来可以等我回来,何必逞强。”
季阳老实地趴在地上,不服气地咕哝道:“饿了嘛。”
麟墨不说话了,将季阳的衣服拉到头顶,然后在伤口裂开处均匀的撒上自制的药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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