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事,”
洛茨把电话夹在肩膀和耳朵中间,单手穿鞋,“那我先走了,回家了。”
房子的事情还没谈好,洛茨没有直接说出来。
辛迢阙沉默了一会儿:“这就回去吗?头还疼不疼?”
他又问了一次。
“没事,不疼了。”
洛茨说,“你,你不用担心我,昨晚我又喝多了,真是辛苦你了。”
虽然被一瓶酒精饮料干倒很丢人,但事实就是这样。
他喝醉了会很难哄,既然敢强吻,就肯定也能干出点儿别的,辛迢阙肯定忙得够呛。
洛茨觉得既然已经决定要和辛迢阙好了,那就肯定要在各种事情上表现的体贴一点,就算行动上他懒得干,起码言语是不怎么费力气的。
被突然这么关心感谢一遭的辛迢阙有了种惊悚之感,总感觉电话那头的河豚好像在琢磨什么了不得的事情。
“……好,那你路上小心。”
“嗯哼!”
洛茨愉快地哼了声,带着外套离开辛迢阙的家,关上房门。
他想尽快把房子的事情解决了,这样的话,说不定未来两天还能再和辛迢阙见一面,这样就可以正式表白了。
要不是觉得电话里说实在是太敷衍,洛茨刚才都想直接敲定这件事。
他按下电梯的下行键,开始在手机的搜索框里敲敲打打,试图从一众网络快捷的流水套餐中总结出一个合理快速且相当郑重的告白方案。
看了许多条,洛茨收起手机,心里稍微有了点数。
告白的话,是需要玫瑰和戒指吧?
红色的玫瑰,999支,加上雪花,蜡烛,红酒和戒指。
俗套的告白,俗套的爱情。
但爱情就是世俗的快乐,洛茨长到这么大,没谈过恋爱,人生理念就是在尽量不费力的前提下直接目标,为人处事颇有些被世人玩笑的直男风采在,能鼓捣出这么一份方案,已经是很好的了。
出了电梯,洛茨从心里估算了一下钱的事——将晨星公馆卖了以后,差不多能买下楼下的平层和999朵玫瑰。
一切都刚刚好。
他在楼下见到了那对准备移民的夫妇,一边听他们介绍房子的构造和大体装修,一边随意地闲聊,得知他们还有一个十七八岁的女儿,正在他们家移民的那个国家里面念书。
“觉得到了团聚的时候了,”
夫人一边打点房子里的贵重行李,一边愉快地说,“真的很想她,不过我们商量好了,在她从学校毕业并且真正独立以前,我们是不会见太多面的。
顶多在她想回家吃顿饭的时候,可以尽快来到我们身边。”
“不会觉得可惜吗?”
洛茨问她,“放弃了这么多东西,奔赴异国。”
男人没有听到他们的谈话,他正去开门,取来一捧刚刚裁剪下来的各色花束。
夫人接过,把它们摆在插花专用的桌子上,动作优雅轻缓。
那里已经放着一个素色的花瓶了。
“会有一点后悔吧?”
她想了一会儿,不确定地说,“我们父母都离世了,孑然一身,只有彼此了,女儿出国好多年了……既然思念,那就要尽快见面,毕竟人生苦短,说不定什么时候就死了。”
人生苦短,及时行乐。
想见就一定要见,不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