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将都建议秦王将此鼎诛毁,可是鬼谷子一句话却将此鼎留了下来。
“此鼎名为狼神,乃是上古一名圣人以七彩玉石,以及万千珍稀之物所铸,是那个时代的图腾之物,如果强行摧毁,必引天之大祸,如果以酒林血池,祭炼七七四十九日,将其血性煎出,杀气返真,定为国之重器,可保秦朝万代不朽。”
鬼谷子是天生神士,有母无父,其母食异谷怀孕而生。
据传,天下之事,没有他不知道的事,已经活了一百五十六年,却任然如同一个五十来岁的老头模样。
本来秦王对此鼎也有些看法,听他这一言,便立即下了决心,于是,将赵国四十万俘虏一起带入太阿山,最后还将洛阳的天降神石运来,一起祭炼,才有了今天这血池之故。
再待了一天,呆在山洞里面的荆飞已经食完了最后一个馒头,鹿皮袋里面的清水早已经喝个干净了,此时又渴又累,加上附近血气弥漫,几尺之间都不可能看到半点身影,犹如是大雾蒙蒙,奇异之极。
荆飞不知道秦军是不是都已经离开了此地,可是他已经没有了选择,他只能出来,不然,用不着别人动手,他都自己将自己饿死了。
“还是太年轻了,不知道天高地厚,秦王若是这般好杀,也宁不到自己出手了。”
“还是活在都市里生活太幸福了,从来不知道什么叫做饥肠辘辘,原来想做一个名垂千古的大杀手,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仅是这样的饥饿,也不是一般的人可以忍受得了的。”
荆飞叹息一声,一手缓缓地从荆棘之中伸了出来,将荆棘之中的小洞拉扯大,好让自己爬出来,这个小洞仅有一尺大小,若不是荆飞显得身体弱小,根本就藏不下身,若不是荆飞年龄虽小,意志却坚强,也不可能躲藏到今天也没有被人发现了。
血池附近没有半丝人烟,所有留下来守卫炼鼎的将士都远远退出十里之外了。
虽然都是一些饱经血腥屠杀的将士,却也不喜欢这种血气冲天之地,他们宁愿去百里之外的小城喝酒聊天,杀人放火,宁愿去铁骑参杀,攻陷城堡,也不愿意与鲜血染成的酒池为伴。
因此,荆飞在钻出小洞的大半个时辰里,根本就没有半个人发现在他们守卫的血池旁边,居然还藏匿着一个人。
荆飞眼睛死死地望着百丈血池里面的鼎盖,上面一双凶恶的狼眼在血水隐约之中,仿若活转过来,透露出浓郁的杀气,冷冷地也在望着荆飞。
“我靠,这个头像怎么看起来这么熟悉?”
荆飞一怔,觉得自己一定是以前见过这个巨鼎,不然怎么看到那狼的头像有一丝熟悉感觉。
过了好一会儿,荆飞眼睛一亮,立即想了出来:“对啊,穿越之前,开启时光法宝的时候,自己不是看到那个八卦图,那个八卦图上不是有一匹凶狼的图像么?”
“那可以开启穿越之光的关键之物,这狼神鼎难道与时空法宝有关?”
在巨大的鼎盖之下,那张天降神石此时的裂隙却是越来越大,透着裂隙,荆飞的眼睛一闪,里面居然也有血色,那血色竟然比血池里面的鲜血还要闪亮百倍,一眼望去,一片火红。
“炼鼎,以鲜血祭鼎,用万千战士的鲜血祭鼎,用四十万人的性命,只为祭炼一个破鼎——”
“大赦天下的背后,竟然是惨无人道的屠杀。”
荆飞只觉得脑海之中轰隆隆地响了起来,经历过现代的文明世界生活,再面对这般的屠杀,血气一下子升上了大脑,在这一刻,他真的想杀掉秦王,这是他真正第一次有了以命相杀秦王的意识。
不过那不太现实,现在,荆飞只有一个念头,那就是将此鼎摧毁,那怕是死。
他的手紧紧握着冰冷的剑刃。
...
一对一宠文,高甜撒糖宋一然来到七零年代,成了一枚放牛倌。在这个吃不饱,穿不暖的年代里,她忙得不亦乐乎这是一本撒狗粮,揍渣渣,高甜有笑点的书,希望大家喜欢。虽然是新人,但坑品有保证...
...
...
为了生活,我被逼做起了一名奶娘,我所做的奶娘,除了给小孩喂奶,还给那些有需要的大人。...
江湖人称她为珑爷,但她却绝非一个男人哦不对,她灵魂里住着一个男人明明可以靠颜值,她偏偏要靠才华。明明可以吃软饭,她偏偏要自己打拼。明明可以让别人保护,她却练成了全世界最强的女人,哦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