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章
马丹娜去世后,马小玲便收拾了东西全面的搬到了林琳这里。
两个同样失孤的女孩子,感情也越来越好了。
再加上王珍珍,每天三个人一起去上学,再一起回来。
林琳有时候会陪着马小玲一起做个小生意。
有时候会陪着她去何叔那里陪读。
但大多数的时候,还是会和珍珍一起回嘉嘉大厦。
林琳有一手很好的画符手艺,打起一些手势来,也是非常的标准。
到林琳这样,何叔都有了收徒的打算。
可惜林琳志不在此,学个皮毛就好。
谁知道给自己找了个师傅,会不会哪天就要责任加身的。
凭地什么,在危险的时候,就要让她去送死呀。
对于林琳的拒绝,何叔也只能表示遗憾了。
无论怎么样,牛不喝水,也不能强按头。
高中联考在珍珍又一次犯了考前综合病下到来了。
珍珍选了文学师范类的专业。
林琳选了语言大学的外国语专业。
只有马小玲,选择离开香港去国外留学。
香港还没有关于神学的大学和专业,小玲家祖传是搞封建迷信,专业做清洁的。
林琳能够理解,虽然珍珍有些不明白,小玲为什么要出国去,但她向来体贴人。
只是心情低落的准备了一些礼物让小玲在国外用。
马小玲走了,林琳才发现屋子一下子就清静了下来。
以前马小玲也不怎么说话,但屋里多个人,便是都静静的练功,,也不觉得寂寞。
“叮咚”
,门铃的声音打断了发呆中的林琳。
林琳打开门,发现是隔壁的平妈。
“平妈,您怎么来了吃饭了吗”
一边开门往屋里让人,一边笑着对平妈说道。
“吃了,你之前不是让阿平帮着你做件小旗袍吗阿平刚做好,我闲着没事,就给你送来了。”
平妈略显刻薄的脸,听到林琳的问话,露出了一抹笑容来。
“这么快,平哥真厉害。”
接过上好锦缎做出来的改良旗袍,林琳一直将手中的水果盘放到平妈手中,自己去卧室试衣服。
林琳其时自己也能做,只是人越呆越懒。
自从马小玲搬到她这里住,她上次绣花做衣服都是两年前的事情了。
这款改良旗袍,是长袖的。
在香港这地界,一年四季穿什么的都有。
所以也不会让人觉得你乱穿衣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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