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
帝都的树村在那个年代可以说是“地下音乐”
的代名词,包括摇滚,也包括民谣。
名字听起来有点通话色彩,实际上是个脏乱差的小村子,不然房租也不会那么便宜,吸引了一群外来音乐人来住。
白时景第一次来这里时,听到很多自由而又放纵的音乐声,各种乐器声和骂人声交叠在一起,组成了一种奇特的音乐景观,他对这个小村子产生了好感。
他踏着夕阳的余晖,走进那家江河酒吧。
相比于外面,酒吧里更热闹,与其说是个酒吧,不如说是一个专门给音乐人唱歌创作或聊天吵架的场所。
白时景在学校上完课,直接来这里,身后背着包,穿着简单的白衬衫和牛仔裤,白衬衫干净如雪,不染一丝尘埃,衬衫扣子规规整整地扣到最上面,和这里似乎有些不搭,好几个人向他。
白时景站在门口任人打量,他同时打量着里面的人。
台上有个乐队在唱歌,歇斯底里,气氛燥热,台下有人在听歌,有人在喝酒,最引人注目的是一个穿着背带裤的小孩,他正绷着小脸在一边跟着音乐一蹦一跳,极有节奏感。
白时景找了地方坐下,没有服务员来问他是否喝点什么,他就坐在那里听歌。
台上换几次人。
白时景了一会儿,发现台上的歌手和乐队,不是酒吧请的,而是即兴免费表演,谁想唱谁就上去,唱完还可以问问听歌人的意见,有不少意见提得很精妙。
这个小酒吧有了点美国艺术聚集的格林威治区,谈笑皆鸿儒。
他借了一把吉他,也上台唱了一首歌,是他刚写的反骨花。
唱完后,台下响起热烈的掌声,江河乐队的主唱过来给他提了一处建议,他过来时那个小孩也跟着过来了,抬头安静着他。
等他们聊完后,小孩还在,还是一动不动地着他,柔软的头发,长长的睫毛,大大的眼睛,软乎可。
主唱揉了一把小孩的头发,笑道“怎么回事你不是酷酷得不喜欢别人靠近吗怎么自己粘过来了”
主唱又对他说“他叫摇摇,摇滚的摇,是我儿子。”
小孩眨了一下眼,还是安静地着他。
主唱无奈地把他留在他这桌上了。
白时景把他抱到椅子上,一边听台上的人唱歌,一边从包里拿出纸笔改歌。
他在笔记本上写着灵感,忽然听到熟悉的旋律,鼻尖悬在纸张之上,猛地回头。
叫摇摇的小孩正晃荡着小短腿哼唱他刚才唱的歌,没有完整的歌词,但旋律一点不差。
白时景讶然地着他,他才四五岁,只听了一遍,竟然就能唱出来了。
好像发现了一个宝藏,白时景心里满是惊喜。
“摇摇太棒了,是个小天才。”
小孩脸一下就红了,弯着眼睛笑了一下,对他伸出两只小胳膊。
小孩的笑容柔软又灿烂,眼睛里满是期待和开心。
白时景笑着把他抱过来,从包中掏出一块巧克力放在他手里,“摇摇所有的歌听一遍就能记住吗”
小孩点了点头,把巧克力装进兜里,弯着眼睛说“那么多歌,哥哥的最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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