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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第1页)

吃过了朝食,男人们继续下地去翻地了,王氏和钱氏收拾完了院子里的活儿,王氏就回屋将织机搬了出来。

要织布的。

一大家子的穿用呢,都靠买?

小老百姓家的,没那闲钱。

老姜家这些年唯一的布料支出,就是姜万年读了书之后,去县里布庄花了银钱买了料子给他做袍子。

毕竟读书人了,穿短葛也不像样子。

像是山前村这边,养蚕缫丝的少,自己织布织的多是麻布。

就是棉布,织的也少。

这边懂得种棉花的少呢,一般都是家里地多些的,才会少少的种些棉花,只留着自家穿用,织出来的棉布就是粗糙些,做里衣也比麻布强。

钱氏一见织机就头疼,她不爱这种絮烦的活儿。

一见王氏将织机搬出来了,就赶紧扛着镢头往地里撩,“晌食我回来做,大嫂你别沾手了!”

反正是能干所有的活,就是织布干不了一点儿。

姜沅蔓也不爱这活儿,虽然她会。

太絮烦了!

不过现在就是她主动要求织布,刘老太和王氏也不敢叫她上手,就那力气,木棒子掰折再正常不过了,织机坏了可就耽误事儿了。

倒是初霁是干这个的一把好手。

太阳渐渐升起,暖洋洋的晒下来,王氏和初霁架起来两台织机,一个织棉布,一个织麻布,织机晃悠悠的“唧唧复唧唧”

,刘老太烧了水烫野鸡拔鸡毛。

姜沅蔓闲闲的坐在门套里拿着柄小刀刻木头。

她娘王氏的簪子坏了有一阵子了,头发又长又厚,用了许多年的木簪子承受不住终于是断了。

这段时日王氏一直是随手用木筷簪的。

村里用木筷的女人不少。

还有的连木筷子也不用,自己去找根直溜溜的树枝,回来修理修理就那么用着了。

女人家出嫁的时候,家里甭管条件好不好,一般都会有支木簪子陪嫁。

等到自己过起日子来了,陪嫁的木簪子坏了,多数是不舍得花二三十个大钱买支新簪子的。

买肉还能买上两斤,给孩子油油嘴呢。

姜沅蔓的动手能力很强。

在上一世那个信息爆炸的时代,她的动手能力和学习能力又强,倒是学会了许多东西,粗粗的雕刻不算什么难事。

很快,三支簪子就粗粗的成型了,再细细的打磨光滑就可以戴了。

第一次做,有个样子就行了。

将簪子揣进怀里,姜沅蔓见王氏和初霁织布织的挺好,想来今儿也没别的什么活计了。

她便跳蹿起来,很快从杂物间里出来,背上一个大大的柳条筐,“奶,娘,我进山啦!

明儿小叔休旬假,我去下几个套子,给小叔整点肉吃!”

“有这鸡就行了,还整啥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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